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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物价局、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宁德一中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7〕130号

发布时间:2023-07-10 08:29    来源: 宁德市发改委(公共服务价格管理科)    字号:   

宁德一中:

你校《关于每生每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宁一中200746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149号)规定,结合宁德一中实际情况。经研究,对宁德一中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每生每期住宿费标准:200元。

二、学生住宿费标准包括房租、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管理、安全保卫、校内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

三、学校应加强管理,认真落实收费的公示制度,在招生时应向社会公布住宿收费标准。

四、学校应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教育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二OO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教育局      

OO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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