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承上启下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四五”规划,对于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专项规划是市“十四五”总体规划的延伸和具体安排,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增强规划的科学性,现就部分“十四五”专项规划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专项规划
1.宁德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
2.宁德市“十四五”数字经济与新基建专项规划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承担单位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我市“一二三”发展战略开展研究,自身应具有相关领域研究优势,对规划编制组织和管理具有较强能力,须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二)课题组负责人须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课题组成员的专业结构应合理搭配,适应规划编制需要。承担过省、市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考虑。
(三)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规划编制全过程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须参加规划编制中期成果评估和最终成果评审,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规划编制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四)规划编制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五、申报时间
(一)申请单位自行下载《宁德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研究申请书》(详见附件),认真研究提出规划编制方案,并填写申请书,于2020年7月17日之前将《申请书》纸质版送至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或者将加盖公章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ndfwyk@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宁德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研究申请书——××规划。
(二)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规划编制研究方案进行评选,综合研究团队、相关成果、研究大纲、研究方法和经费预算等因素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遴选结果于7月底前在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网站公布。
六、规划编制进度要求
(一)签订协议。遴选结果公布后,规划编制单位应于7月底前到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协议书。
(二)完成规划基本思路。规划编制单位及时开展调查研究,须于2020年8月底前形成规划基本思路(电子文档)提交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完成专项规划初稿。规划编制单位须于2020年10月底前形成专项规划初稿(电子文档)提交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适时组织召开专项规划中期成果交流会,对研究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规划编制单位需按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到会汇报。
(四)完成专项规划终稿和专家评审。规划编制单位在中期研究成果基础上深化研究,须于2020年12月底前提交专项规划终稿(电子文档),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规划编制单位须按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到会汇报,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会后15日内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电子文档)。研究团队后续对研究成果进一步修订完善的,应该将修订后的成果及时报送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研究经费
宁德市发改委统一安排规划研究经费,原则上每项规划不超过30万元。
八、联系方式
(一)宁德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区瑞云路2号政协大楼5楼509室
宁德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刘旺春
联系电话:0593-2368759
(二)宁德市“十四五”数字经济与新基建专项规划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区瑞云路2号政协大楼11楼1108室
宁德市发改委数字经济科
联系人:甘雨
联系电话:0593-2879808
附件:宁德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研究申请表
国家及各省发展改革委网站链接
本省各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市政府及部门网站
其他
国家及各省发展改革委网站链接
本省各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市政府及部门网站
其他
网站标识码:3509000010 闽公网安备: 35090202000161号 闽ICP备19010893号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2号政协大楼6层
联系电话:0593-2883422
主办单位: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