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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调我省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国产药品注册费(国产)收费标准由每次18100元下调为14500元。
二、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首次注册费由每次57700元下调为51900元,变更注册费由每次24200元下调为21800元,延续注册费(五年一次)由每次23900元下调为21500元。
以上规定自2021年9月20日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