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在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网址http://fgw.ningde.gov.cn/)。对本年报有疑问的,可与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2号政协楼603室,邮编:352100,电话:0593-2883422,电子邮箱:fjndsfg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政办函﹝2021﹞19号)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网站建设管理,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和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及审批服务事项调整,涉及清单事项变动,2021年对96项权责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分别是: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25项、公共服务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其他权责事项39项。二是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调整情况。2021年对本机关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挂靠机构、部门职责等机构职能动态调整,并及时在网站公布。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公开。一是推进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联合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二是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三)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持续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1年修订了《“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并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项目名录库,组织对2019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招投标事项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共组织“双随机”抽查2次,抽查项目8个,抽查结果均在网站上公布。
2.持续推动重大项目信息公开。2021年依法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81件,开展市级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申请报告委托评估论证工作,推行以县(市、区)政府为主体区域评估35个,在立项规划许可阶段开展21个“多评合一”。
3.持续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公开。2021年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各领域信用信息1.21亿条,“信用宁德”网站上公示“双公示”信息22.59万余条,推进宁德市城市信用综合指数在全国261个地级市排名由2018年初的223名提升到2021年11月的第60名。
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印发实施《宁德市贯彻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对接人社、卫健委、公安、住建等18个部门,促进社会保障、就业促进等板块110项高频事项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主题通办栏目。印发《关于公布2021年市直单位“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的通知》,将更多“跑多趟”事项提升为“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梳理公布“最多跑一趟”事项1940项,占比从2020年的95%提升到96.66%,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1665项,占比从2020年的72%提升至82.96%。
5.持续做好解读回应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对以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均按要求开展解读工作,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2021年共发布解读文件10份,解读内容从简单罗列文件要点转变为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点内容、文件涉及范围、文件关键词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解读方式除文字解读外还增加了图片解读、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丰富了解读文件的可看性,有效促进群众对政策文件的理解。二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2021年,完成主任信箱信件答复6件,公众留言答复7条,12345平台诉件办结67件,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未出现不满意件;受理并完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2件,均按时答复,且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加强平台建设管理。一是加大资金投入。2021年度宁德市发改委投入保障经费约15万元,主要用于完善网站建设、设备网络运行保障、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以及政策文件图片解读支出。二是完成网站页面规范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市政府办有关网站改造的要求和工作安排,结合宁德市发改委工作需求,对网站的页面框架、头尾标识、栏目设置、字体字号、颜色搭配等方面进行调整,并于12月完成网站改造、上线运行使用,实现整体协同。三是做好网站自查工作。及时根据每月、每季度通报的网站检查情况,对页面错链、栏目更新频次、敏感词汇等方面进行查错、整改,并按时反馈整改情况;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公布在网站公告栏目,强化对网站运行的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发布前自查工作,利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错字检测”功能,核对每一份文稿,确保所发布的每一份信息无误。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增强人员保障。委领导高度重视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及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我委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以黄海峰主任为组长,委其他处级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框架,压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工作分工,由委办公室指定2人分别负责网站、政务新媒体两项工作,专职负责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信息发布、巡检工作,并根据市政府办安排,安排专人在特殊时段进行网站值班值守,保障网站、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二是增强保密监督。严格落实《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系列工作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及保密审查,结合保密检查工作,定期对网站公开信息、主动公开文件进行保密复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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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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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8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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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计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宁德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所保障的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存在有时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还需继续加强。
为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持续向好,确保2022年度工作取得更大成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学习交流,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创作水平,提升信息采编质量,讲好发改故事;三是保质保量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增加解读形式,更好地宣传政策;五是持续投入资金,完善网站建设,加强网站运行保障,让平台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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