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2-0202-2024-00073
  • 发文字号: 宁发改函〔2024〕118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7-19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3046号提案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3046号提案的答复
宁发改函〔2024〕118号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农村经济科) 发布时间:2024-07-23 16:53

答复类别:B

陈定豪委员:
  《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的建议》(第202430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改部门作为综合管理部门,主要从建立制度、出台方案、指导推动、鼓励探索等方面入手,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保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022年,参照省联席会议制度,我委和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召集人、17个市直有关单位作为成员,建立宁德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同年,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牵头召开市级联席会议,进一步指导加强我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
  二、分年度分县域推动
  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牵头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我市计划三年内,在全市9个涉农县,逐步开展包括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等九大领域在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2021年,福安、周宁作为省级试点县,先行开展试点;2022年,福鼎、寿宁、柘荣作为市级重点推动县,在前一年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改革;2023年,蕉城、古田、屏南、霞浦作为市级重点推进县,通过推广前两年已总结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进完善改革。截至目前,我市9个涉农县都已印发县级实施方案并分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编制年度设施管护责任清单,开展各类设施管护细则(办法)编制,推动各类设施管护措施落实和体制机制改革。
  三、加强行业指导探索
  我委督促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加强对各自管理领域、各自辖区内的管护工作指导,出台或完善管护指南或办法、梳理管护责任清单等。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做好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建立“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后管护机制。市海洋渔业局针对已建成的渔港码头,一般验收后交由属地乡镇政府管理。市水利局按照《宁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城乡供水企业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统一建管运维。市教育局落实《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指南》,要求各校健全管护设施基础档案,编制管护责任细化清单,明确校园内各项基础设施直接管护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指导落实由专业公司负责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市城市管理局大力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三项内容整体打包实施市场化运营管理。屏南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并对完成较好的部门、乡镇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奖励。
  四、完善管护清单编制
  我委指导编制和落实管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管护责任主体和设施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等归属。目前,全市管护责任清单项目数17804个,占全省的11%;管护率99.89%,比全省高3.6个百分点。其中屏南1593个,占全市的9%;管护率100%,比全市高0.11个百分点。   
  2024年,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已被纳入《2024年福建省农村建设品质提升暨乡村建设行动考核标准》。下一步,我委将对照考核标准,进一步发挥市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各自领域管护工作的协调指导,努力推动我市管护工作深入开展,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力争取得较好考核结果。同时,及时建立市对县考核机制,不断提升我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
  感谢您对加强我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深表谢意!
 
  领导署名:黄海峰
  联 系 人:陈炜铮
  联系电话:2822181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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