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2-0202-2024-00006
  • 发文字号: 宁发改审批〔2024〕5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3-08
  • 标    题: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古田卓洋35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古田卓洋35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批〔2024〕5号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3-27 15:14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古田县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宁德古田卓洋35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函(古电发展函〔202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已列入《国网福建电力关于印发2024年一体化电网前期工作计划、前期费用计划的通知》(闽电发展〔2024〕78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卓洋村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用电质量的需求,提升区域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 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编码:2019-350922-44-02-071956)。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古田县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以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92220240004号)、《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古田卓洋35千伏输变电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古自然资函〔2024〕32号意见为准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建筑面积189平方米,主变容量 2×6.3兆伏安;新建35千伏架空线路折单2.65公里,35千伏电缆折单0.05公里,通信光缆3.8公里

四、项目工期:12个月

项目总投资为1766万元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古田县供电公司投资建设,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53.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项目招投标:该项目招标按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92220240004号)、《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古田卓洋35千伏输变电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古自然资函〔2024〕32号)、《宁德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国网古田县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古田县供电公司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3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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