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2-0202-2023-00057
- 发文字号: 宁发改函〔2023〕77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6-09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232038号提案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232038号提案的答复
宁发改函〔2023〕77号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3-06-15 11:01
答复类别:D类
民进工委:
《关于进一步做好宁德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工作的建议》(第20232038号)收悉,现就建议中涉及我委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政府出台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修订)、《福建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事项,由相关主管部门纳入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招投标标的内容按法定程序决定。
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支持!
领导署名:黄海峰
联 系 人:陈 清
联系电话:0593-2835817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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