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2-0203-2018-00115
  • 发文字号: 宁发改审批〔2018〕62号
  •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 生成日期: 2018-11-13
  • 标    题: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大京风电~东冲π入岚后变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大京风电~东冲π入岚后变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批〔2018〕62号
发布时间:2018-11-13 19:52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宁德大京风电~东冲π入岚后变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函》(宁电前期函〔2018〕10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已列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批转各地区“十三五”配电网滚动规划评审意见的通知》(闽电发展〔2016〕484号)。为满足霞浦东冲半岛陆上风电集中送出需要,同时兼顾远景霞浦海上风电部分场区送出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代码2018-350921-44-02-062605)。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霞浦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新建220千伏架空线路46.8公里、110千伏架空线路5.6公里、110千伏电缆线路0.86公里、110千伏间隔2个、通信光缆(含OPGW光缆和普通光缆)55公里。其中:一期建设110千伏架空线路5.6公里、110千伏电缆线路0.86公里及配套110千伏间隔2个;二期建设220千伏架空线路46.8公里及配套的通信光缆(含OPGW光缆和普通光缆)55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8612万元,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其中项目资本金1722.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霞浦县电网工作建设指挥部已出具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六、项目招投标:该项目招标按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霞浦县住建局关于征求福建宁德大京~东冲π入岚后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路径意见的答复意见》(霞建〔2018〕13号)、《宁德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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