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2-0206-2018-00114
  • 发文字号: 宁发改审批〔2018〕61号
  •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 生成日期: 2018-11-06
  • 标    题: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安桂林~苏坂变35千伏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安桂林~苏坂变35千伏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批〔2018〕61号
发布时间:2018-11-06 16:59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安市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福安桂林~苏坂变35kV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函》(安电发展〔2018191)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宁德电网2016—2021年滚动规划》。满足福安市穆阳镇供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代码2018-350981-44-02-061961)。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安市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安市穆阳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新建桂林~苏坂35千伏线路,线路起自110千伏桂林变35千伏开关室342备用隔间,终止于35千伏苏坂变35千伏进线构架,建设线路总长7.056公里,其中:架空线路6.656公里,电缆0.4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499万元,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其中项目资本金99.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福安市电网建设指挥部已出具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六、项目招投标:该项目招标按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福安市住建局《关于桂林苏坂变35KV线路工程走向意见的便函》(安建村〔2018〕函73号)、《宁德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0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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