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办推广蕉城区、周宁县、屏南县法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6-20 08:2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打印

近年来,市、县(区)两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617日,市营商办推出蕉城区、周宁县、屏南县法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4篇,供各地交流借鉴。其中,蕉城区法院主动对接项目攻坚,从诉前多元化解、诉中调判结合、诉后联动质量三个方面,制定十二条具体措施,助力重点项目建设驶进快车道、跑出加速度;周宁县法院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并联合县工商联建立法院+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推动涉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压缩了企业解决商业纠纷所需的时间和成本;屏南县法院建立打包破产审理方式,简化破产程序,降低破产成本,压缩破产案件审理周期,切实推动破产案件(尤其是无产可破案件)的有序审理。

 

典型经验(一)

蕉城法院“3+12”赋能重点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

 

一、出台背景

蕉城法院主动对接项目攻坚,健全完善司法服务保障,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十二项措施》,从诉前多元化解、诉中调判结合、诉后联动质量三个方面,制定十二条具体措施,助力重点项目建设驶进“快车道”、跑出“加速度”。

二、主要做法

(一)诉前多元化解。一是打造工作专班,实现精准服务。成立工作专班,形成重点项目清单,加强法律问题研究和业务指导,逐一制定工作方案。二是依托调处中心,实现定点服务。依托我院诉非联动中心,突出诉前引导,积极引导、组织当事人自行和解或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三是注重前端指导,实现源头预防。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主动上门、主动对接、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前移司法服务关口,将行政争议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四是推进多元协同,实现跨域协作。推进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协同配合,促进跨域行政调解覆盖重点项目,形成全域化解行政争议“一盘棋”格局。

(二)诉中调判结合。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强化质效提升。开辟从立案到审理、执行的全流程“绿色通道”,建立“立审执”一体化快速反应机制。二是推进以庭代训,强化依法行政。每年至少选取1件典型的涉重点项目建设行政案件开展以庭代训,总结问题,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应诉水平。三是加强统筹指导,强化同案同判。加大对涉重点项目建设行政案件指导力度,确保统一法律适用、类案同判,加强行政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护航司法公正。四是着力风险预警,强化实质解纷。建立重点项目涉诉风险预警制度,由责任单位配合、督促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共同整改,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协调,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三)诉后联动治理。一是完善司法建议,促进科学决策。适时提出操作性强、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司法建议,并做好司法建议的跟踪指导和效果评估。二是深化联席会商,促进良性互动。建立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商、专项工作协调会等,健全跨区域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三是规范考核机制,促进正向激励。在员额法官年度考核中,对涉重点项目案件的承办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对快审快结、社会效果良好的案件进行额外绩效积分奖励。四是提升普法精度,促进遵纪守法。积极运用法院“两微一网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和解读涉重点项目相关司法政策及法律法规,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三、取得成效

该措施得到市法院院长肯定批示:“蕉城法院这十二项措施针对性强,值得其他法院互学互鉴。”今年以来,已走访重点项目企业5个,受理相关案件71件,审结33件,其中通过调撤方式结案15件,为推动重点项目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典型经验(二)

周宁法院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帮助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周宁县法院以“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为导向,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广泛开展法治宣讲。以“送法进企业”、法院“驻企日”活动为抓手,结合“八五普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访百企走千村进万家”等,积极组建法律服务团队,通过举办讲座、座谈研讨、以案释法等形式,向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等,帮助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能力。

(二)防范处置法律风险。通过上门走访、现场咨询等方式,帮助民营企业查找、梳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深入分析症结原因,从专业角度提出合规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对在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或者日常普法工作中发现的民营企业多发性法律风险进行研判,出具《法治体检报告》,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提出防范处置建议,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

(三)推动民企规范治理。结合“法治体检”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决策审查、利益分配、职工权益维护等工作机制,规范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工作流程,消除管理漏洞和法律风险,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三、工作成效

202111月以来,周宁法院先后与县总工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农信社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法治体检操作规程》,并结合《法官驻企日服务工作制度》《诉讼服务e点通小程序运行工作规范》等有关文件,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并结合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访百企走千村进万家活动,深入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梨坪铸造工业园、山海协作产业园等产业园区,走访联络企业50余家,召开座谈交流会11场次,结合不同类型企业各自法律需求,出具《法治体检报告》4份,获得企业良好反响及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积极肯定,相关工作被《人民法院报》、法治网、中国法院网、福建法治报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报道。

 

典型经验(三)

 

周宁县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

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化解

 

一、活动背景

为发挥商会调解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制度优势和司法在商会纠纷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周宁法院转变司法理念,联合县工商联建立“法院+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推动建立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体系,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搭建联络协作平台

县法院、县工商联联手建立日常联络、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诉求联办、诉调对接、联合宣传工作机制,挂牌设立全市首家基层法院驻县工商联法官工作室,选派员额法官定期进驻开展工作,靠前化解纠纷,沟通交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反映的共性或普遍性问题,会商涉企纠纷化解和法治保障问题,提高司法服务的精准性和能动性,推进民营经济领域商事纠纷高效化解。

(二)畅通多元解纷途径

充分发挥商会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将企业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法院、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驻上海周宁商会巡回法庭的工作意见》,于上海周宁商会、广东周宁商会设立巡回法庭,聘请15名商会成员为特邀调解员。并结合疫情时期企业参与诉讼的新形势、新需求,以周宁法院法官e和自主开发的线上实景诉讼服务平台诉讼服务e点通为依托,通过人民法院调纠平台,打造调解员现场调解+法官远程在线参与调解的新型线上联合调解模式,畅通民营企业纠纷的快速处理通道。

(三)拓宽问需纾困渠道

聚焦不锈钢深加工、锂电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智能铸造、高山花卉等县域重点项目,建立“法律宣传+案例释法+风险预防三维问需护企机制,法院、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实施方案》,为周宁县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站前工贸科技园、梨坪铸造工业园、山海协作产业园四大园区和县域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更具个性、更有成效的个性化法律服务套餐,引导企业因案施策、高效解纷,增强企业经营的合规意识、维权意识,实现从事后维权事先预防的根本转变。

三、取得成效

 “法院+工商联机制建立以来,周宁法院联合县工商联、上海周宁商会、广东周宁商会诉前化解涉域外民营企业案件16件,联合走访联络企业50余家,召开座谈交流会11场次,出具《法治体检报告》4份,获得企业良好反响及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充分肯定。

 

典型经验(四)

 

屏南法院推行“打包”破产审理方式促进破产案件有序审理

 

一、背景情况

当前破产案件审理往往实行“一破产案件一管理人”的审理方式,因破产案件需支付管理人报酬等破产费用,但在无产可破且无相关破产援助基金的情况下,破产费用难以支出或无法支付破产费用问题导致破产管理人积极性不高,甚至会让破产案件难以进行。针对上述问题,屏南县人民法院创新推行“打包”破产审理方式,保障破产案件的顺利启动。

二、经验做法

(一)简化破产程序

 “打包”破产审理方式,在破产清算案件办理中,将有产可破与无产可破两案打包,选任同一管理人担任两案的破产管理人。并在选任管理人程序上实行简化,一次选任同时产生两案的管理人,节约司法资源。由此来打破无产可破案件无管理人报名参与的情形,提高破产管理人的参与积极性,提升破产管理人能力水平,从而推动无产可破案件的有序审理,切实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实现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二)降低破产成本

 “打包”破产审理方式,实行一案管理人报酬制,即管理人费用仅从有产可破的案件中提取,对于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不收取管理人费用,从而降低破产成本,最大限度保障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从而推动破产财产依法分配,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

三、取得成效

目前,屏南县人民法院运用“打包”破产审理方式对福建省秋田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和福建顺鑫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案的审理,通过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的发布,有11家律师事务所和清算公司报名参与破产管理人选任,极大地调动了破产管理人的参与无产可破案件的积极性,从而保障无产可破案件审理的有序进行。

此次对破产审理方式的创新,有效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审判效率,降低破产案件的司法成本,切实维护了债权人的切身权益,进一步提高了法院的破产案件审判水平,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重要助力。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