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21年第三批典型经验之二:宁德市法院推动党政机关100%自动履行实现“零强制执行”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12-2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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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情况 

  宁德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要求,以深化执源治理为着力点,构建前端防控、全程管理、结果激励的执源治理“宁德模式”,取得一定成效。在推动执源治理工作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部分党政机关被执行人,实质上具有履行能力,但在相关判决作出以后,存在怠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现象,给企业和群众造成较大困扰,如(2021)闽09执23号案件,执行标的仅8000元,该判决于2020年4月生效,但相关党政机关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直到2021年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才履行到位。经了解,类似上述判决未能自动履行,与判决生效后相关党政机关无人继续跟进落实判项执行有关,也与当前缺乏督促考核党政机关带头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的机制有关。为扎实推动诉源、执源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宁德首创党政机关“100%自动履行”工作机制。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全程督促。一方面,推动审判人员“带案下沉”,修改行政裁判文书样式,将判决督促党政机关自动履行内容嵌入裁判文书当中,按照“谁承办、谁督促”原则,做到“每案必提醒、每案必督促”,促使党政机关自动履行。另一方面,实行执行人员“督促前置”,出台执前督促程序工作规范,将涉党政机关等可能自动履行的执行实施案件纳入执前督促程序,组建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工作微信群,督促党政机关自动履行。

  (二)坚持考评引领。围绕党政机关“100%自动履行”工作导向,市法院积极推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并将相关机制纳入《法治宁德建设规划(2021-2025)》(尚未发布),从顶层设计完善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沟通协调机制,明确由党委政法委与人民法院采取联合通报、督办约谈,将涉诉政府债务清偿纳入预算管理等方式,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同时,联合市政府出台会议纪要,明确将党政机关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案件数列入综治、文明、绩效、营商环境指数等考评指标(即以执行案件立案数来判断党政机关是否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坚持惩戒兜底。针对部分党政机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坚决采取罚款、纳入失信名单、综治考评等惩戒举措,相关党政机关积极主动履职尽责能力明显提升。

  三、工作成效 

  党政机关“100%自动履行”机制推行以来,我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的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迅速下降,执源治理成效明显。今年1-10月,全市法院新收当事人申请执行涉党政机关案件19件,同比下降67.24%,其中中院本级仅新收8件,同比下降76.47%,全市2021年生效的涉党政机关被告人案件,无一件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党政机关自动履行率大幅度提升,推动形成党政机关主动承担责任、带头履行义务、带头诚信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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