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下属机构、挂靠机构及职责

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2-12-2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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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负责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级有关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研究制定全市经济动员具体规定;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审核国民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与国民经济动员项目的衔接与结合;按照军事需求组织制定国民经济生产能力(包括军品)规划,了解和掌握与国民经济有关的科研和生产情况,结合地方经济建设提出国防需求;根据全市担负的作战任务,组织拟定地方经济、技术动员和军工转产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与国民经济动员有关联的规划、计划(包括专项规划与计划),审核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组织国民经济平战结合、军民结合技术的研究、推广与应用,增强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负责全市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工作,研究落实地方经济、技术资源储备,指导组织技术力量动员演练;负责国民经济战备动员措施费、科研费和事业费的安排与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及有关单位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战时领导全市经济动员的实施工作。  

  
    (二) 市项目开发中心
    负责市重点项目的策划、评估、储备、开发;建立统一的“全市项目成果储备库”,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产业(行业)部门建立项目子库;提出项目开发的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并监督项目责任制的落实;研究提出全市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负责征集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最新项目成果和市内企业的技术难题及技术需求;组织参加每年“ 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跟踪项目成果转化落实情况。

 

    (三)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承担我市大中型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咨询评估工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创造条件;开展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咨询和专题研究,为地区、行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评估论证,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出具项目后评价报告,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承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的评估,供政府部门审批项目参考;组织专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咨询;按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开展相关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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