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改委制定7条措施贯彻落实《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8-07-1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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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实施工作,宁德市发改委制订了市级发改部门贯彻《实施意见》具体措施,从上市、重点项目管理、参与特色小镇建设、与国有企业协作发展、参与公共服务领域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参与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扶持优惠政策等7个方面做好本地区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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