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12-1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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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部署,大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促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先后10次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等,并开展学习研讨,邀请市委党校吴光玲副教授作《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利用“宪法宣传周”活动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常态化,推动领导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制机关建设工作,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学习宣传党内法律法规。将党内法律法规列入市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内法律法规,学习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促进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党规。

  3.深入学习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树立宪法权威,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制定市发改委《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志愿者赴崇文社区开展宪法精神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普法答疑等方式向市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推进社区市民进一步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知识,增强社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助推社区治理和“法治宁德”建设。组织委机关党员干部宣讲宪法精神,从宪法的形成和发展、宪法的地位和基本原则、宪法的实施与监督三个维度对宪法这一根本大法进行了解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对今年新就职的4名科级干部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

  4.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等。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学习会,先后两次邀请法律顾问宣讲解读《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干部身边、走进干部心里,切实提高干部对民法典的精准把握和适用能力。时刻把国家安全挂在心上,委党组制定实施了《2021年国家安全工作方案》,在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委干部员工观看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片《头等大事、头等重事》,领导领读党史学习教育指定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的《为什么说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为什么说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问题的论述,在立业社区和崇文社区设点安排专门人员对来往群众宣传讲解国家安全、粮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在委大院围栏张贴国家安全宣传横幅,在一楼大厅LED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法》宣传标语,在社区悬挂“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横幅,努力提升本委广大干部职工及社区群众的国家安全、粮食安全意识。

  5.学习宣传发改领域法律法规。结合发展改革工作重点,持续加强《价格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2021年共为全市项目专员培训班解读《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一次2个课时,解答项目业主有关招投标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咨询50多次。

  (二)注重落实,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6.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编号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编号和信息采集工作,全委40名执法人员换领了新的行政执法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审批服务事项调整需求,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其中行政处罚从24项调整为25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从7项调整为10项。根据省发改委部署,转发实施《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活动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行为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试行)》和《福建省招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共清理市、县(区)两级招投标领域制度规则30项,拟对29项县级制度规则予以废止。

  7.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本委制定的鸳鸯草场景区门票、蕉城区公租房租金、宁德一中新校区学生宿舍住宿费、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及本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合法合规后提交委党组研究后出台实施。

  8.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修订《“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并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项目名录库,组织对2019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招投标事项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共组织“双随机”抽查2次,抽查项目8个,对蕉城区九都镇“九仙花苑”安置小区(新址)土石方工程招投标等“主任信箱”信访件进行核实答复。二是扎实推进依法审批。按照《宁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牵头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作,依法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80件,开展市级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申请报告委托评估论证工作,推行以县(市、区)政府为主体区域评估35个,在立项规划许可阶段开展21个“多评合一”。三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构建“互联网+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相融合的新型监管机制。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各领域信用信息1.21亿条,信用宁德门户网站上公示“双公示”信息22.59万余条,推进宁德市城市信用综合指数在全国261个地级市排名由2018年初的223名提升到2021年11月的第60名。五是提升应诉水平。按照《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宁德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不断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

  (三)完善制度,健全保障普法机制

  9.建立健全普法机制。一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普法工作要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涉及我委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做好本委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工作经费保障,将普法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实行实报实销,确保宣传学习资料征订、培训学习班、聘请法律顾问等工作落到实处,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10.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一是坚持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完善党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二次以上法制讲座,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制度。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方法,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要确保学习时间,每人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80小时;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每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1.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根据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既要做好领导干部的培训,又要做好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既要做好领导干部的培训,又要保证一般干部的培训。领导班子成员五年内至少参加二次以上法制轮训,一般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制培训。对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要建立健全岗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培训班。

  12.落实依法行政责任。一是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制度。根据《宁德市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聘请福建润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委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完善《市发改委党组工作规则》、《市发改委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坚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审批、重大资金使用等由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项目审批程序,推进项目专家评议、咨询论证和公示制度,把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节能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存在问题

  一年多来,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普法宣传方式不够丰富。普法宣传方式更多停留在法律条文解读,“以案释法”“请进来”和“走出去”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方式不足,运用新媒体普法仍显偏少,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还有待进一步创新。

  (二)法规建设力量仍显不足。市发改委虽设置政策法规科,但科室加挂市营商办、信用办,当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从事法建工作力量明显不足。

  三、2022年工作重点

  2022年,我委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持续推进法制政府建设,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宁德市“八五”普法规划》及市政府及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部署,修订完善并精心组织好市发展改革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系统内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机制。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

  (二)持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强化法制监督,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内部层级监督。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完善依法决策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审查程序,明确法律责任,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三)持续强化依法行政监管。进一步强化放权衔接和放权监管,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本委核准项目、招投标项目、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项目等检查,确保项目正常实施;强化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结合重点建设项目检查,督促项目业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三同时”措施。

  (四)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里的部署,狠抓《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围绕打响“宁德服务”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持续聚焦行政审批、市场公平、法治保障、社会服务、政商关系等企业关切,加快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促进营商环境全面好转优化,将宁德打造成为投资热土和创业高地。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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