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纳入补贴性免费培训学校名单

来源:闽东日报 发布时间:2020-01-0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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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公布我市纳入省、市级补贴性免费培训学校名单。此次纳入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名单的院校可面向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七类人员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完成后,我市将按就业技能培训每人1000元、创业培训1200元标准对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进行培训项目补助。

  据悉,此次纳入省级补贴性免费培训学校的宁德技师学院,将获得500万元资金支持。纳入市级补贴性免费培训学校的有11家,分别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闽东卫生学校、宁德财经学校、宁德市蕉城区中等技术学校、宁德市古田中等技术学校、屏南职业中专学校、霞浦职业中专学校、柘荣职业技术学校、福鼎职业中专学校、寿宁职业技术学校、周宁职业中专学校,其中,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预拨300万元资金支持,蕉城区中等技术学校预拨200万元资金支持,其余9所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各预拨100万元资金支持。

  通知要求,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免费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每次生活费补贴不超过400元,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1次,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此外,我市支持纳入省、市、县级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名单的院校承担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其中新录用一年内的企业职工中属于七类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其他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按企业直补培训补贴标准执行;对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中级工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城乡劳动者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不同类型证书的同一职业同一等级或同类型不同等级的证书不可重复享受。(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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