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强力推进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08-2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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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开展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6月5日全省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后,市发改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专项整治监督组报告,制定我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三阶段任务时间表”,定主体、明责任,定目标、明方向,定措施、明政策,定进度、明时限,围绕“工程立项决策‘盲目冒进’、工程发包‘明招暗定’、联标卖标‘沆瀣一气’和标后监管‘形同虚设’”四大类问题,召开两场部署会、三场调度会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自查自纠。针对党的二十大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1042个项目进行分领域核查,做到明底数、明方向。充分运用2023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成果,结合巡视巡察、审计、工作检查、12345便民政务服务投诉等渠道主动搜寻四类问题。二是全域推进督导抽查。制定我市下沉督导方案,会同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以及各派驻纪检组,通过“督导+抽查”方式,对10个县(市、区)进行全覆盖检查。活用“双随机、一公开”形式,深入项目现场抽查内页,共计抽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360个,抽查率达34.55%。三是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聚焦问题源头,核查处置结论,针对攻坚期难点堵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2项。严把时限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问题清单动态清零。四是全流程推广电子化监管,充分运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收集汇总、核实处理、跟踪反馈的“清单+闭环”管理机制,开展全流程分级分类分阶段管理。截至8月20日,全市共收集上传问题239个,其中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27个,已整改215个,占比94.71%;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数12个,已整改12个,占比100%。根据省发改委通报情况,目前我市上传问题居“九市一区”第1位。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抓紧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小切口”提升群众实感,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场交易的工程项目,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免收保证金193宗,惠及投标人11.87万家,免收投标保证金总额约158.7亿元;10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采用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17宗,惠及投标人526家,减免收投标保证金总额约2.27亿元;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工资支付机制,落实用工主体欠薪清偿责任,截至目前共计追缴农民工工资2023.15万元,惠及农民工1798人,全面落实了“查处有震慑、整治有实效、治理有提升、群众有受益”工作要求。
  根据省、市集中整治工作部署,8月起整治工作将转入巩固提升阶段,市发改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整”和“治”相结合,继续联合各级各部门,持续保持昂扬向上、时不我待的工作作风,做好促改、促建、促治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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