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召开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政策提醒会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公共服务价格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1-09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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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企业的收费行为,市发改委于1月8日下午召开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提醒会,会议邀请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市体育中心、市医院、万达广场、宝信广场、联信财富广场等31家停车场经营单位代表参加。
  会上,市发改委公共服务价格管理科对近日印发的《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宁发改服价〔2023〕13号)做了解读,并向与会停车场经营单位分发政策提醒清单,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及时按文件规定调整计费方式;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经营单位每年4月底前将相关收费执行情况书面报送市发改委;三是各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及时调整收费公示牌“收费依据”栏目内容;四是鼓励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场经营单位参照《通告》所列优惠政策执行,并根据停车经营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五是做好人员培训,加强收费扫码提前引导工作,提高停车场服务品质。
  会议还对停车场车位规范使用、停车位显示屏设置、对接智慧停车平台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

政策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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