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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杨家溪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3 17:11    字号:   

 

 

 

宁德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杨家溪景区

门票价格的通知

霞浦县旅游风景区管理处: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闽价服〔2016〕317 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做好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闽价服〔2018〕69号)和《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闽价服〔2018〕143号)等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就降低杨家溪景区门票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杨家溪景区榕枫林景点门票价格调整为18元/人次,青龙寺景点门票价格调整为8元/人次。

二、龙亭瀑布景区门票价格为30元/人次,杨家溪景区和龙亭瀑布景区门票联票价格为50元/人次。 

三、本通知规定的门票价格为政府指导价上限标准,你单位可在不超过规定的上限标准范围内,根据旅游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价格水平,但应当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布,并分别抄报宁德市物价局和霞浦县物价局。

  三、对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和学生等游客门票价格的优惠政策,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6〕317号)规定执行。

  四、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门票价格、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及相关内容,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宁德市物价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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