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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物价局关于降低周宁鲤鱼溪?九龙漈
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福建鲤鱼溪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闽价服〔2016〕317 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做好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闽价服〔2018〕69号)和《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闽价服〔2018〕143号)等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就降低周宁鲤鱼溪?九龙漈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周宁鲤鱼溪景区门票价格调整为35元/人次,周宁九龙漈景区门票价格调整为55元/人次。
二、本通知规定的门票价格为政府指导价上限标准,你单位可在不超过规定的上限标准范围内,根据旅游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价格水平,但应当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布,并分别抄报宁德市物价局和周宁县物价局。
三、对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和学生等游客门票价格的优惠政策,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6〕317号)规定执行。
四、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门票价格、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及相关内容,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宁德市物价局关于周宁鲤鱼溪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宁价费[2010]190号)和《宁德市物价局关于周宁九龙漈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宁价费[2010]191号)同时废止。
宁德市物价局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