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部署切实增强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2-06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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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抗击新型肺炎疫情关键时期我市粮油市场供应,结合我委印发《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部署切实做好粮油供应稳价工作方案》(宁发改办〔2020〕4号)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增加应急大米储备。按照全市常住人口290万人,其中纯购粮人口200万人(城镇人口+30%的乡村人口),每人每月30斤大米消费标准,以及省政府城镇人口10天消费量的要求,全市应建立应急大米储备规模10000吨,但目前全市应急大米储备只有4500吨规模,只达销费量的4.5天。因此,各地要结合实际,在现有地方储备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稻谷储备适量加工为大米储备,以增加应急成品粮储备规模。

二、增强粮食应急加工能力。按照人口分布和应急加工量的要求,各地要合理布局应急粮食加工企业。加工能力不足的县要主动与加工能力剩余的县对口衔接。确保全市日总加工能力达到800吨以上,以进一步提高粮油应急保障能力。

三、组织和引导企业从省外采购原粮。落实第十五届福建粮洽会、第二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签订的合同,补充各级粮食储备及企业周转库存,提高应对粮食紧张状态的能力。按照《福建省引粮入闽奖励办法》要求,各级财政要对在政策执行期间内按规定运回稻谷并在我市境内销售的引粮入宁企业,按其实际运抵我市境内的稻谷数量给予一定的运费补贴。

四、责任要求。各级发改和粮储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把粮油保供稳价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落细落小 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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