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11 23:03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在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https://fgw.ningde.gov.cn/)。对本年报有疑问的,可与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2号政协楼618室,邮编:352100,电话:0593-2822561,电子邮箱:fjndsfg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发改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强化政策解读,优化互动交流,加大公开力度,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以内容建设、制度规范为重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全年通过“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112份,各类行政许可40个,归集整理历年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4个,及时发布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制作及转发各类政策文字及图片解读1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委通过各类渠道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按时进行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来源审核,明确责任主体,并按要求对新发布的公众号信息标注“撰稿(来源)、编辑、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通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规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网站巡察、政民互动、留言答复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对“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归集整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集中发布。

“宁德发改”微信公众号,在栏目设置上,提供利企便民服务(福建网上办事大厅、信用查询、互联网+督查、i宁德),推送“价格动态”、“价比多家”等民生信息,还设置公开文件、政策解读、营商环境、学习新思想、二十大专栏、主题教育等栏目,丰富政务新媒体宣传内容,更好发挥政府部门宣传引导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制定《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试行)》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同时指定专人,专职负责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信息发布、巡检及自查整改工作。安排专人在重要节日、特殊时段进行24小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值班值守,保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计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对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不够透彻;二是政策解读内容还不够丰富,形式还不够多样化。

针对上述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印发实施《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规范本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二是邀请宁德市司法局专家就《行政规范性文件概述》进行授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三是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平台,立足发改工作,强化政策研究,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通过文字及图片解读、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更好地宣传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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