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2-0202-2024-00034
  • 发文字号: 宁发改函〔2024〕62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5-20
  • 标    题: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70号建议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70号建议的答复
宁发改函〔2024〕62号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公共服务价格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5-29 09:01

林翠花、尤信情、石峰代表:

《关于优化宁德中心城区路边停车位收费标准的建议》(1370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价格制定

根据《福建省政府定价目录》以及福建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闽价服〔2016233号)等文件精神,我委依职权制定路内停车泊位分类收费标准,具体路段类别由交警部门划分。现行标准分两类,具体如下:

类别

计费方式

封顶

一类

1小时(含)以内3元,

超出的加收1元/30分钟。

连续停放24小时

封顶25元

二类

3小时(含)以内5元,

超出的加收1元/1小时。

连续停放24小时

封顶20元

夜间免费时段为21:00至次日7:30

我委在制定上述收费标准时,严格依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要求,经价格调查、成本调查、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后确定,其中征求意见环节通过邀请市公安、司法、财政、住建、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征求意见会,以及在市发改委网站公开征集意见两种方式进行。

二、价格公开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梳理和公布工作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的常规性工作,省、市、县三级每年定期将辖区内正在执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文件依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汇总成一张清单,统一对外公布,便于群众查询了解。路内停车泊位属于执行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设施之一,其价格由我委依职权制定后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宁发改服价〔2023〕13号),同时列入每年梳理的《宁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予以公开。

三、免费停车时段设置

(一)首停半小时免费。路内停车泊位施划目的是对场内停车位不足的补充,设置30分钟免费是为了引导车主快停快走,对需要较长时间停放的车辆鼓励优先选择进入场内停车,或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当前,全省各设区市在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免费停车时段上,除南平、福州未设置首停免费时间、厦门设置首停15分钟免费外,其余设区市均为30分钟免费。

(二)夜间免费时段。根据《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夜间免费时段由交警部门确定。现阶段,我市路内停车泊位夜间免费时段从21:00至次日7:30,与省内各设区市对比,我市的夜间免费时段设置为全省时间跨度最长的,其他设区市最早的夜间免费时段始于21:30,结束时段在次日7:00或7:30。

为保障群众停车需求,我委2023年12月印发的《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宁发改服价〔2023〕13号)中,调整了政府定价停车场停车计费模式,从原来的免费停放时间纳入停车计费时间,变为免费停放时间不计入停车计费时间,例如:停车1小时30分钟,按照原计费方式,车主需缴纳4元停车费,调整计费方式后,车主需缴纳3元停车费,无形中给予车主停车优惠。此外,路内停车泊位首停30分钟免费时间可与夜间免费时间叠加,即车主在晚上20:30停入泊位,便可免费停放至次日7:30,无形中延长了夜间停放时间。

    路内泊位收费受到群众广泛关注,目前结合群众反馈的问题,我委积极沟通市交警支队,建议对收费路段进行类别划分。根据市交警支队的反馈,鹤峰路、单石碑路、青山路将调整为二类区域,市城建集团将对上述区域的路内泊位收费从一类标准调整为二类标准,即3小时内5元,超出时间的加收1元/小时,封顶20元。下一步,我委将持续跟进泊位收费运行情况,配合交警部门推动“智慧停车”平台建设,督促市城建智慧停车运营公司规范收费,提高服务,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黄海峰

  人:姚正莹

联系电话:2059766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