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2-0202-2023-00120
  • 发文字号: 宁发改审批函〔2023〕7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12-17
  • 标    题: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宁发改审批函〔2023〕7号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3-12-21 15:10
宁德市应急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核福建省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的函》(宁应急函〔2023〕7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宁德市“十四五”应急体系专项规划》及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函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宁德市应急管理局。
  二、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周宁县、寿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及其所辖乡镇。
  三、建设内容:采购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水域救援、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综合保障类应急救援装备共 6921件(套)。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5820.2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申请增发国债资金、单位自由资金外,其余由宁德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建设期限:12个月。
  六、招标事项: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请据此函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严格将建设内容规模限制在批准的范围内,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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