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2-0202-2023-00116
  • 发文字号: 宁发改审批〔2023〕29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12-11
  • 标    题: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霞浦松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霞浦松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批〔2023〕29号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3-12-15 17:01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宁德霞浦松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宁电前期函〔2023〕7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已列入《国网福建电力关于印发2023年一体化电网前期工作计划、前期费用计划的通知》(闽电发展〔2023〕59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宁德霞浦滨海新城新增负荷的用电需求,提高区域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编码:2210-350900-04-05-659512)。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以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921202200048号)、《关于宁德霞浦松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海的预审意见》(霞自然资〔2023〕444号)、《关于福建宁德霞浦松山110kV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工程规划的意见函》(霞自然资函〔2023〕99号)意见为准。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建筑面积1152平方米,主变容量本期2x50兆伏安,远景3x50兆伏安;扩建110千伏间隔2个;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45.128公里,110千伏电缆折单0.04公里;新建通信光缆48.1公里。
  四、项目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3843万元。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投资建设,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768.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六、霞浦县人民政府已出具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七、项目招投标:根据招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921202200048号)、《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霞浦松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海的预审意见》(霞自然资〔2023〕444号)、《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宁德霞浦松山110kV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工程规划的意见函》(霞自然资函〔2023〕99号)、《宁德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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