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2-0202-2023-00107
  • 发文字号: 宁发改审批〔2023〕25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11-20
  • 标    题: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周宁县第二水源-坂坑水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周宁县第二水源-坂坑水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审批〔2023〕25号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3-11-24 09:35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周宁县第二水源-坂坑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周发改〔2023〕7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2023年11月9日,我委委托宁德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召开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形成了会议纪要(〔2023〕17号),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会议纪要精神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周宁县坂坑水库和紫云水库增补列入全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函》(闽发改农业函〔2023〕264号)文件精神,结合宁德市水利局出具的《关于<周宁县第二水源-坂坑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宁水审批〔2023〕9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有利于完善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对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和保障供水安全能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周宁县第二水源-坂坑水库(项目代码: 2309-350900-04-01-887073)。
  三、项目建设地点:以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字第350925202300027号)为准。        
  四、项目单位:周宁县盛源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坂坑水库总库容202.75万m³,以供水为主,最大日供水量4.22万t/d。该水库工程属于IV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和供水建筑物组成:拦河坝坝长325米,坝高74米;供水建筑物包括分层取水口(三层)、输水隧洞及出口调流调压阀室。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5195.53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专项债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34个月                          
  八、周宁县人民政府已出具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九、项目招投标:根据招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药设备、重要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十、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加强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
  十一、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管控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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