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2-0202-2023-00075
  • 发文字号: 宁发改函〔2023〕105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7-14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04号提案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04号提案的答复
宁发改函〔2023〕105号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农村经济科) 发布时间:2023-07-21 16:41
答复类别:B类
张德力委员:
  《关于深化推进“我在宁德有亩田”的建议》(第10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助力“我在宁德有亩田”活动,我委依据自身职能,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积极倡导党员干部参与认领活动
  2022年,我委积极响应“我在宁德有亩田”活动,发动单位党员干部,在周宁县浦源镇官司村、紫云村认领了18亩田,并在当年两赴周宁开展春耕、秋收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我委进一步深化拓展“我在宁德有亩田”活动,充分调动单位党员干部参与积极性,在蕉城区赤溪镇黄田村认领了25亩田,并在今年6月赴黄田村开展春耕主题党日活动。以实际行动护航粮食安全。
  二、积极开展保障粮食安全相关工作
  我委(市粮储局)积极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地方粮油储备任务,深化粮食产销协作,做好粮油保供稳价,加强粮食流通监管等相关工作,夯实我市粮食安全根基。2023年6月,指导福鼎市发改局印发《福鼎市2023年县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兑现粮食最低收购价等国家粮食收购惠农政策及地方特色“两奖一补”政策,切实保障种粮农民收益。
  三、支持农田水利及粮食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
  我委积极向上争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等各类农田水利及粮食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023年以来,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上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水利、粮食储备等基础设施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建设,如为屏南县争取省级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134.23万元,为屏南县农田提效改造项目、屏南县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库建设项目、屏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和(二期)工程及屏南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一期)建设项目分别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000万元、4000万元、10000万元及8000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依据自身职能,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推动农田水利及粮食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一是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利用好国家重大项目库、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市项目动态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数据平台,运用好项目前期“3+N”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兼行业划分标准,积极策划储备一批高质量的农田水利及粮食储备基础设施项目,并对其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推进项目进度,保障工程质量。二是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多渠道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上级资金支持农田水利及粮食储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稳定粮食生产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落实粮食收购政策。继续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等国家粮食收购惠农政策,切实保障种粮农民收益。落实地方粮油储备任务,做好粮油保供稳价,保障粮食安全。
  感谢您对宁德市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深表谢意!
 
  领导署名:黄海峰
  联 系 人:陈炜铮
  联系电话:2822181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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