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2-0202-2023-00065
  • 发文字号: 宁发改函〔2023〕88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6-29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23108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23108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宁发改函〔2023〕88号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服务业科) 发布时间:2023-07-05 15:48

答复类别:B

宁德市商务局:
  《关于发展楼宇经济 助推宁德新区城市发展的建议》(第20231089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如下:
  楼宇经济,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发展楼宇经济,将为宁德服务业的新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因地制宜制定我市楼宇经济发展政策,意义重大,针对楼宇经济发展政策,我委建议如下:
  1.明确楼宇认定标准。建议主要通过是否符合我市相关规划、登记注册并缴税、建筑面积及产业领域等4个方面进行楼宇认定。一是楼宇的建设及运营符合宁德市相关规划;二是楼宇运营机构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缴纳税收;三是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商务楼宇;四是楼宇入驻企业指新注册登记或从宁德市行政区域外迁入并从事生产性服务,如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研发设计、金融、区域总部、结算中心、造价咨询、文化、旅游、商贸服务、研发设计等第三产业的企业。
  2.明确楼宇奖励措施。建议主要分为商务楼宇入驻企业奖励、商务楼宇运营机构奖励等2个方面,针对不同的条件给予入驻企业及经营者不同的奖励政策扶持。主要根据楼宇经营贡献、招引企业数量、入驻企业开办费、入驻企业年营业收入等作为重点扶持方向。同时,获楼宇奖励企业,须承诺3年内不迁离企业所在县域,不改变在该县域的纳税义务。

 

  

  领导署名:黄海峰
  联 系 人:刘旺春
  联系电话:2368759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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