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宁德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
宁发改农经〔2022〕5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东侨分局:

按照上级部署,我市研究制定了《宁德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1-2035年)》,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8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实施方案(2021-2035年)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福建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闽发改农业〔2021199号),加快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结合宁德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近期目标

着重抓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71%,森林蓄积量达到5692万立方米,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0万亩,水土流失率控制在7%以内;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改善,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保持稳定;完善自然保护地布局,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二)中长期目标

全市森林、湿地与河湖、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成。到203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蓄积量稳中有增,天然林面积保有量保持稳定,湿地保护率提高到25%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40万亩,水土流失率控制在6.5%以内;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全面提升,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省定标准。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二、重点任务

  (一)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

1.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封山育林,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调整树种结构,加强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改善林分质量。1)武夷山脉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营造防护林4万亩,封山育林41.91万亩,建设国家储备林2.1万亩,森林抚育40.87万亩,低效林改造1.96万亩,退化林修复15.72万亩,重要物种栖息地、生境恢复11.38万亩。(2)松林改造提升工程。采取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带状采伐改造提升、皆伐改造提升等措施,规划改造提升松林面积10万公顷。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林业灾害防控体系。加强森林灾害防治建设,重点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工作,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实施林业灾害防控工程。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松材线虫病监测面积0.5亿亩次、防治和预防面积12万公顷,其他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综合治理面积8万公顷。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闽东森林城市群城乡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以建设连接闽东城市和城乡的道路两侧森林景观带、河流两侧一重山生态景观带作为重点,通过林分修复和林相改造等措施, 提高生态廊道的生态景观,构建景观性强、结构稳定、树种多样和功能完善的生态系统。闽东森林城市群城乡生态廊道建设276公里。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合理划定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域,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开展各分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水保生态村建设等,加强封山育林及陡坡地开垦管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全市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0万亩。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5.废弃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采取工程修复、人工辅助修复,结合自然恢复和转型利用等措施,治理修复9个县(市、区)废弃矿山291个,治理面积1005公顷。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6.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开展全市108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其中近期52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长期55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截(地表)排(地表地下)水、构筑挡墙、锚固、抗滑桩,或以拦石坝(槽、网)、支墩(柱、堤)档截,或护面、镶补、清楚、刷坡、遮挡及植树种草绿化美化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

1.重要海湾河口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以海岸带生态系统结构恢复和服务功能提升为导向,推进侵蚀岸线修复,加强重要河口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水生生物种群修复养护。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县(市、区)人民政府

2.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健全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布局,构建防御能力更加强大、功能更加完备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沿海防护林12.42万亩,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区的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6%以上。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古田、蕉城、福安、福鼎、柘荣、霞浦县(市、区)人民政府

3.红树林保护修复工程。在我市重要海湾河口统筹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坚持宜林尽林,实施红树林营造,优先选用本地树种,改善和提高红树林质量,扩大红树林面积。实施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营造红树林0.6万亩,抚育和提质改造现有红树林0.6万亩。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4.海洋防灾减灾与生态修复工程。海堤除险加固及生态化改造。持续开展海堤除险加固,实施海堤生态化建设,优化提升海岸带生态系统的减灾功能和海岸防护工程的生态功能。建设闽东苏区(宁德市)防洪防潮工程等一批海洋防灾减灾工程,实施海堤除险加固43.94公里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

1.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统一的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自然教育基地、景观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科研监测、植被修复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坚持陆海统筹,从综合管护和工程修复入手,开展受损或功能退化的重要湿地、鸟类栖息地的保护修复。探索开展小微湿地建设。提升湿地公园建设质量。实施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改造提升,重点对4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开展保护和修复。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3.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组织实施4种以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陆(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建立健全资源档案;全面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疫源疫病监测体系、收容救护体系建设。对古树名木进行就地保护。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海洋渔业局、农业农村局

(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1.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持续提升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闽江流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有较大提升。统筹河道整治、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恢复,构建生态良好、河湖健康的水生态保护体系。以闽江流域干支流为突破口,建设闽江古田溪(古田段)防洪工程、闽江防洪工程宁德屏南段。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古田县县人民政府、屏南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发改委、林业局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梯次推进实施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重点治理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等环境敏感区域内村庄。实施各县(市、区)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提升工程。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其他流域水生态修复和治理工程。以赛江、霍童溪等主要河流为重点,统筹重要支流、湖库、沟渠,构建完善的水生态修复和治理系统,通过堤岸建设、污水治理、生境修复等措施,构建水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网络,充分发挥生态水利工程的生态修复功能,增强河流湖库生态功能。包括建设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等一批大中型水库、防洪堤、中小河流治理、安全生态水系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

(五)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

1.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水平提升工程。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对全市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完善空气、地表水、地下水自动监测网,创新海洋环境监管手段。在重要河段新建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完善地表水自动监测网。加强船舶海上污染事故处置能力提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宁德海事局

.智慧气象保障工程。建立现代化生态气象保护服务体系,优化观测站网,加强岛基观测、生态环境监测等能力建设。升级改造30个气象观测站,完成宁德新一代天气雷达双偏振升级,新建1部新一代SA天气雷达,1部毫米波测云雷达,1部多普勒测风激光雷达,1部微雨雷达,1部微波辐射计,1个温室气体观测站,建设宁德三沙海洋气象观测基地,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3.智慧林业工程。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监控体系,推进基层林业“一张图”应用,提高林业核心业务应用智慧化水平。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建成市县两级“三网一中心”,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建设护林巡护队伍8支,购置专业型无人机8架,充实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落实生物防火林带等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重大工程建设领导机制,认真落实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工作机制。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负有行业指导和监管责任,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工程实施督促机制和监测评估体系,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重大工程顺利实施;要落实好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和日常监管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果。

  (二)强化法律保障

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严格执行涉农法律法规,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强化市场监督,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驾护航。积极推动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实现调查监测成果数据的部门共享应用。开展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科学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划定并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及海洋生态空间。

  (三)拓宽筹资渠道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各县(市、区)要将重点工程作为财政优先支持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统筹各层次、各领域资金,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形成资金投入合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通过“以奖代补”、“示范补助”等方式,争取省级财政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支持,并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放活农用地经营权、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鼓励废弃矿山土地及土石料综合利用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将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作为金融支持的重点,建立健全生态资源融资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支持通过地方政府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筹措工程建设资金。鼓励将重点工程项目与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特色小镇、林下经济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重点工程建设与管理,探索重点工程市场化建设、运营、管理的有效模式。

  (四)加强机制创新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切实解决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项目的用地、用林、用海等要素保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家、省相关规划。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履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义务的权利主体给予合理补偿。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产权安排,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1%-3%的治理面积从事相关产业开发。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等专业优势,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建设、修复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研究,增强关键修复技术和措施的针对性、系统性、长效性。通过科学修复、精准修复,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促进生态系统正向演替。

(五)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自然生态市情宣传和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将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科技馆等作为普及生态保护知识的重要阵地。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主题宣传,普及生态文化,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创新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模式,推动生态工程全民共建、生态产品全民共享。及时总结各地生态保护修复新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推动全市生态保护修复上新水平。

 

附件:宁德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