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加快发展宁德市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6-07-05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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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宁德市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号)精神,推动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提升服务业综合实力,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规划引导

  进一步完善我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编制与实施宁德市“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服务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实施相关重点领域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服务业的结构和发展布局,培育壮大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丰富提升与消费需求相适应的生活性服务业,改善供给,扩大就业,拓展消费,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力争“十三五”期间我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5%,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5%左右。各县(市、区)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具体确定当地的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和主要措施,积极引导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民政局、科技局、旅游局、金融办、文改办,人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发展

  (一)现代物流着力培育和发展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加快建设以港口、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为骨架的“北承南联、西进东出、通港达海”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和枢纽,推动宁德市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核心物流区、沿海物流区、山区物流区的现代物流格局。以环三都澳深水港口开发为重点,充分发挥漳湾、湾坞、沙埕等港口资源及城澳、溪南、东冲等大型深水岸线优势,合理布局,规划建设以不锈钢、铜材、机电、船舶、建材、煤炭、农资、水产品、粮食等为主的大型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集散中心,发展港口仓储、保税物流、集装箱运输、商务贸易、保税加工等为主的港口服务业,加快建设宁德水陆联运中心、福鼎名京物流园等港口物流。突出抓好铁路和公路物流建设,在宁德、福安、霞浦、福鼎四个铁路站点规划建设一个物流配送中心或快递物流,做好衢宁铁路沿线站点物流园区规划布置;在每一个县(市、区)高速路出口处周边、国省道附近规划建设一个以上大型综合物流园区或物流配送中心,积极推进周宁县高速互通口物流园、屏南商贸物流园等公路物流项目建设。重点培育一批覆盖范围广及功能性强的物流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建设一批辐射功能强、示范作用大、增长潜力好的现代物流项目。着力发展高效低耗能的车型,积极引导运输车辆往大型化、专业化及标准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冷链运输、厢式货车运输以及重点物资散装运输。加强物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交通物流交易平台的推广应用,发展“互联网+”物流,逐步完善、强化信息系统的信息采集和处理、数据交换、信息发布、电子商务及物流配送等功能,实现工商业、运输及物质、仓储等相关行业的资源整合,达到物流环节与行业区域物流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提高物流资源对接效率。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铁办、宁德港口分局、数字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电子商务。培育蕉城、福安、福鼎、古田、屏南等重点电子商务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集聚区,创建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基地(园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围绕茶叶、食品、不锈钢、机电、船舶、工艺品等闽东特色产品,加快电子商务各类交易平台建设,努力推进屏南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福安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推动共享、协同、融合、集约等新兴模式发展。依托“一带一路”核心区和自贸试验区辐射,促进拓展国际国内市场、运行规范有序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推进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建设。鼓励大型商超、购物中心和中华老字号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推进农产品网上交易,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动电商快递园区建设,完善快递服务网络,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业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农业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金融服务。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吸引更多区外金融机构来宁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区外银行机构入股、并购、改制辖内法人金融机构,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设立民营银行,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做大信贷总量,鼓励在宁金融机构盘活存量、扩大规模、创新产品、拓展业务,争取更多资金向宁德倾斜。继续利用短期融资券、项目收益票据等债务性融资工具,推动中小企业投权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快普惠金融建设,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科学扶贫,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逐步扩大融资租赁公司群体。支持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借用外债、资产转让等方式多渠道引入境内外资金。

  责任单位:人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宁德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服务外包。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模式创新。整合当地中小电商及服务外包资源,集群发展,形成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围绕信息技术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等主要领域,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及公共事业服务外包业务,积极拓展离岸(对台)服务外包市场,促进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逐步形成具有宁德特色的离岸、在岸服务外包并重的协同发展格局。鼓励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专业化服务,加强管理创新。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规划、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在内的全过程管理。加快发展与制造业联动的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电子商务、会展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等服务外包,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对服务外包各领域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创意设计。加快发展创意设计、数字服务创意、文化创意、时尚设计及咨询服务创意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科技、旅游、制造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加快推进宁德工艺博览城、宁德福建新坦洋中国红茶文化创意园等项目建设。引导骨干企业整合资源,单独组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工业设计中心。组织参加工业设计大赛和成果人才对接活动,加快优秀工业设计资源引进步伐。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文改办、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旅游。打响屏南白水洋·鸳鸯溪、太姥山国家5A级景区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品牌,整合全市旅游资源,打造一批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宁德成为福建旅游新增长极。加快建设蕉城旅游综合服务核心区及福鼎、福安、屏南、古田四个旅游集散枢纽,提升亲水游憩、生态康养、山海休闲、生态文化等四大旅游片区,打造渔家风情带、福寿联运带、亲水联运带三条旅游带,培育屏南鸳鸯溪—白水洋景区综合开发项目、柘荣鸳鸯草场旅游开发项目等生态旅游、滨海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邮轮游艇旅游、养生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诸多旅游产品。加快旅游集散和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旅游景区公路、旅游直通车、特色街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扩大线路宣传和组织,积极拓展入宁旅游市场,推动宁台旅游深度融合,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协作,建设海丝旅游核心区。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健康养老。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文化、健康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依托闽东独特的山海生态优势,整合健康服务资源,规划建设屏南县国家级养老基地及蕉城霍童溪沿岸、柘荣东狮山等一批养生养老服务集聚区,加快推进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宁德市三元颐乐园(老年公寓)等项目建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大力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逐步实现与居家、社区养老模式的兼容和衔接。整合部分医疗资源向老年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老年休养疗养场所,推动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计委、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商贸流通。统筹城乡商业网点的功能和布局,提高流通设施利用效率和商业服务便利化水平。继续抓好一批有较强集散能力和服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商业交易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大型购物中心的建设。加快推进东侨翠屏路商业步行街、福鼎中汇广场、蕉城大润发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交易市场、购物中心建设;加快开发机电、船舶修造等专业市场;改造提升茶叶、水产品、水果、食用菌、药材、建材等摊位制的专业市场;抓好福鼎、寿宁边贸市场和山区农贸市场建设,形成以大型商业交易市场、购物中心和专业市场为中心,各类便民综合超市等为配套的市场体系。提升零售商业等级和业态水平,建设一批有特色的商业一条街、餐饮一条街,整合提升商业业态,做强做大我市商业零售企业。整合商务、供销、邮政等各方面资源,加强农村商业网点建设,鼓励城市商贸流通网点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商贸流通和农付产品流通体系,形成以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商贸经营网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供销社、发改委、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文化体育。进一步提炼闽东特色文化,着力提升文化服务内涵和品质,推进一批文化创意园区建设。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加快培育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扶持动漫游戏出版产品、民族原创网络出版产品。重点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促进康体结合,推动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融合发展。探索完善赛事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区域性品牌赛事。引导体育用品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努力推进宁德体育中心体育馆、魅力闽东实景演出等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符合市场规律、具有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市文改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家庭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机构,逐步构建以准员工制企业为主导、从业人员注册制为主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的家政服务体系。引导大型家庭服务企业深入社区,设立便民站点,提供各类全民生活服务,培育具有特色的家庭服务品牌。大力推进家庭服务员工职业化,加强职业教育和员工培训。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整合、充实、升级家庭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网”多能、跨区域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在推进以上十大重点领域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继续推进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商务咨询、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以及法律服务、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

  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福安市要立足改革创新,进一步充实完善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研究提出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和政策举措,推动试点示范深入开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简化服务业项目审批环节,放宽市场准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服务业行业和领域,推进国有资产重组,促进国有服务企业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一批服务业产业集团。

  进一步推进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强化对外合作,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引导外资企业来宁设立服务业企业、各种功能性总部和分支机构、研发中心、营运基地等。鼓励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到境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加强宁台现代服务业交流合作,按照《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赋予福建15项先行试点的政策,大力推动金融、旅游、物流、电子商务、农业科技服务、医疗养老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宁台合作,积极推进宁台服务业深度对接,促进三沙、沙埕、三都等地对台贸易发展。加强与港澳、长三角、珠三角等一区域服务业的交流和合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支持主辅分离和产业融合集聚

  支持主辅分离,引导大中型制造企业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及产业分工,将生产流程中的非核心但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研发设计、物流运输、仓储配送、设备安装、营销售后服务、信息咨询、技术服务、财务管理等服务环节从原企业分离出来,设立独立的法人企业,向社会提供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主辅分离示范企业和一批功能定位准确、集聚辐射能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产业集群。各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主辅分离示范项目予以支持。

  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融合发展。支持原材料企业通过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积极构建研发、设计和销售价值链,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资源型产业的融合;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或集团向上下游延伸服务产业链,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装备制造业融合发展。以信息、金融、农业科技、市场营销为重点,拓展农业产业化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生产性服务需求,努力打造特色生态农业全价值链,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推进上述十大重点领域的集聚发展。各县(市、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围绕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有序规范建设1-2个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带动示范效应强的服务业集聚区,并争取认定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经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抓紧对接落实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突出项目支撑,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重点实施一批主体功能突出、充满活力、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加快区域服务业中心、创新示范区和集聚区的建设,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服务业品牌企业。积极谋划、储备三年滚动服务业项目,努力争取列入省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库、“五个一批”项目、省市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库适时滚动更新,库内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或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优先申报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大力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促进落地建设,加强在建项目协调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困难和问题,加快建成投产。加大服务业招商项目的策划生成力度,重点引进产业关联度强、延伸上下游的大项目、好项目,提高年度招商项目中服务业项目的比重。加强“9·8”“6·18”“6·16”等展会对服务业项目招商推介,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银企专场对接活动,为服务业企业提供综合性融资服务,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进一步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一批总部经济区。鼓励市内龙头骨干企业将现有总部做强做大,大力争取宁资民营企业总部回归和台资总部企业入驻,吸引央企和省外、省内大型民营企业在宁设立区域总部。允许跨国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债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支持跨国公司以境外人民币出资设立地区总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强化要素保障

  (一)强化资金扶持。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预算内服务业补助资金、服务业专项基金。建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集中用于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和制造业主辅分离示范项目等现代服务业建设,以及新兴服务业态的扶持和奖励。市级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发改委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制定。有条件的县(市、区)和福安市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要建立本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强化服务业相关领域、项目和省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及下设子基金对接,引导相关基金更多投资于服务业重点领域、集聚区、新兴行业等。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深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调整信贷期限,扩大信贷规模,简化审批流程,倾斜信贷资金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建立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大力推动保险公司为服务业企业提供个性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以及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开拓市场。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型服务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对接平台。

  培育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企业改制上市或到“新三板”、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场内外市场挂牌融资;鼓励相关企业发行企业债、专项建设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大力推动企业债权融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经信委、商务局、发改委,人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宁德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完善税费政策。落实国家和省里已出台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费政策。服务业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的,不纳入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额。对国家级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平台、中心、基地),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主辅分离后的生产型服务业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主辅分离的服务业企业,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单位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权属时可以免征契税。主辅分离后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在母公司划入的经营用房因业务需要翻建多层的,免收土地出让金。

  对服务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属生产性建筑的,不列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服务业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按规定减免相关税收。采用差别化资源价格、税收政策和资金扶持等方式引导企业提高效益。对不改变土地权属关系的现代服务业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并经批准的改建项目按规定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责任单位:市地税局、财政局、物价局、人防办、国税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其他要素保障。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节约集约的服务业项目,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列为省重点项目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省级统筹保障。工业企业利用原有存量房产和土地兴办生产性服务业的,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工业企业对厂房进行加层改造或开发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用于生产性服务业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为工业生产配套服务的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企业物流仓储项目用地,视同工业用地。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继续加大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用地改革落实力度,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健康、家庭服务用地,对养老服务非营利性项目用地可实行划拨,营利性项目用地优先安排供应。对省、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享受开发区工业企业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可申请参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

  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将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旅游、体育等服务人才需求纳入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符合目录条件引进的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提升人力开发配置水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经信委、物价局、教育局、人社局、地税局、国税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牵头建立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提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政策举措等,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

  进一步减少服务业前置审批和资质资格认定项目,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一律取消。对法律法规未规定必须由法人机构申请的资质,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获得。推动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格执行服务业统计制度,强化部门统计,认真组织服务业相关统计调查,认真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强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定期发布相关统计信息和监测分析报告,为政府经济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用足用好省、市出台的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合力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措施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发改委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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