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投资工程包的意见

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6-05-26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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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投资工程包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36号),增强补短板的系统性、惠民生的针对性、扩投资的实效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一批投资工程包,2016年第一批工程包共11个,年度计划投资46.01亿元。为更好地以工程包带项目、以投资平台推项目,充分发挥工程包作用,顺利实现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在政府引导中突出市场主体。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社会资本能够进入的领域,优先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市场不能有效配置的薄弱领域,鼓励国有企业牵头组织实施推进,待市场运营模式较为完善时国有资本适时退出为其他社会资本提供发展空间。

  (二)坚持在依法依规中强化商业运作。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支持各牵头推进单位以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模式更好发挥投资工程包的组织实施和投融资主体作用,鼓励牵头推进单位加强与其他社会资本对接合作,提高项目建设运营效率和水平。

  (三)坚持在合理收益中实现持续发展。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以及社会可承受的原则,加强各方面配套政策支持,建立完善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进入后能够获得合理回报。健全退出机制,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渠道。

  (四)坚持在分类施策中不断创新机制。通过“一包一策”,分领域探索建立差异化实施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推进单位作用,进一步挖掘投资潜力,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加强行业管理、部门协同,通过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推动工程包投融资体制和项目建设运营模式创新。

  二、重点领域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4.7亿元

  1.投资重点

  实施搬迁群众住房建设及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全年完成造福工程2.45万人。

  2.主要措施

  (1)有易地搬迁任务的县(市、区)要组建成立县级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统筹全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融资和业务指导,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贷款等各类扶贫开发资金,加强与省级投融资平台的协调互动,积极探索市场化投融资方式。发挥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投融资主体作用,支持与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对接,以“捆绑打包”等模式推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2)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鼓励通过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的方式,引导搬迁群众集中安置,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采取其他方式安置。

  (3)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牵头推进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0.595亿元

  1.投资重点

  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重点布局建设医院、学校、车站、大型商场、城市公园、影剧院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公共停车场,特别是地下、立体公共停车场。在确保新建项目按规定配套建设的停车泊位外,全年完成1500个以上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建设。

  2.主要措施

  (1)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6号),进一步创新建设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牵头参与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配合各地以直接投资建设、组建合资公司、PPP模式、资金转贷等多种形式进行投资建设,提供有规模、有品质、有效益的公共停车设施服务。

  (2)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鼓励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机构通过贷款、融资租赁以及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加大融资力度。

  (3)按照省住建厅等7部门《关于简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的通知》(闽建城〔2016〕6号)要求,加快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审批。健全停车服务收费机制,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牵头推进单位:市城建集团、交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1.71亿元

  1.投资重点

  (1)新增配电网电源布点和解决110(35)千伏单线单变;全年新扩建110千伏变电站12座,变电容量60万千伏安、线路227公里;新扩建35千伏变电站12座,变电容量10万千伏安、线路49公里。

  (2)完善配电网中压网架,提高中压线路联络率和N-1通过率;全年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1230公里。

  (3)按照“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原则,提升户均配电容量;新扩建10千伏配变1177台、容量33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390公里。

   2.主要措施

  (1)充分发挥各县、市(区)电网建设指挥部和配电网改造办公室的作用,落实电网建设情况通报机制,加大对电网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力度,并将各县(市、区)电网建设推进情况列入政府效能监察及绩效考核,完善工程项目过程管控机制,按序时进度完成电网建设任务。

  (2)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农网建设工程征拆青赔等协调力度,落实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

  (3)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支持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

  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国网宁德供电公司

  牵头推进单位: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0.9亿元

  1.投资重点

  建设高速公路充电站4座、公交车充电站4座、城市快充站3座、分散式直流桩60个、物流车专用桩60个、私人车充电桩项目2000个(中心城区300个,福安、福鼎各250个,古田、屏南、周宁、寿宁、柘荣和霞浦各200个)。

  2.主要措施

  (1)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以国网宁德供电公司为主体牵头参与全市性或区域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市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财政奖励政策、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分类指导价格,明确土地租用、日常管理费用收取标准,促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且建设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不应低于总车位的2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4)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6〕62号)要求,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或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成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电网企业负责建设的充电设施配套接网工程,应简化流程,缩短建设周期,保障充电设施无障碍接入。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住建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

  牵头推进单位: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市交投集团、市城建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信息网络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7.75亿元

  1.投资重点

  (1)光纤网络建设,推进移动公司有线光宽带及城域网建设、电信宽带及信息化应用、联通宽带及互联网+工程和各基础电信企业机房以及数据中心配套建设等。

  (2)无线网络覆盖,重点实施移动公司4G高速无线网络工程、电信移动网络建设、联通移动网工程、铁塔公司宽带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和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等项目建设。

  (3)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网)建设。完成全市9个县(市、区)城区及部分农村区域的双向网络建设或升级改造,优化广电网络主干光缆,推进高清互动云平台和前端机房升级改造。

  2.主要措施

  (1)支持以中国电信宁德分公司、中国移动宁德分公司、中国联通宁德市分公司、中国铁塔宁德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宁德分公司为主体,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工程建设。

  (2)将符合条件的重大的4G网络、光纤宽带网络、铁塔建设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滚动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

  (3)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推动部分建制村光纤宽带建设。

  (4)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加快建设“宽带乡村”、中小城市(县)基础网络完善工程。

  牵头部门:市通管办、市文广新局

  牵头推进单位:中国电信宁德分公司、中国移动宁德分公司、中国联通宁德市分公司、中国铁塔宁德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宁德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0.45亿元

  1.投资重点

  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危险废物项目建设,重点建成福鼎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项目,提升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确保危险废物能够“就近就地”规范处置。

  2.主要措施

  (1)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闽政〔2015〕50号),完善实施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推进加快实施;鼓励通过PPP、第三方治理、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模式,积极参与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2)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生产用电价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生产用电价格的通知》(闽价商〔2007〕253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补偿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根据危险废物处置的难易程度,实行差别化的处置价格政策。

  (3)积极争取省财政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

  (4)项目所在地政府要积极帮助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征迁等工作,切实做好周边群众工作,保障项目单位依法正常实施。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牵头推进单位:中节能科辉(宁德)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市人民政府

  (七)污水处理和供水设施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2.94亿元

  1.投资重点

  (1)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31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投资2.15亿元。

  (2)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173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投资0.18亿元。

  (3)城镇供水设施。完成2个供水设施建设任务、投资0.61亿元。

   2.主要措施

  (1)鼓励以县(市、区)为单元对城镇供水设施、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捆绑打包”投资建设和运营,通过扩大自主投资、并购、PPP合作等模式推进项目建设。

  (2)支持龙头企业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加快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级预算内投资支持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牵头推进单位:中闽(宁德)水务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园区)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2亿元

  1.投资重点

  重点推进屏南卓达白水洋新型材料生产项目、屏南新型竹钢基材高科技产业项目建设,年内基本完成厂房建设。

  2.主要措施

  (1)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5〕68号),发挥市场主导、强化政策扶持,推进项目加快实施。

  (2)项目所在地对项目建设用地予以重点保障,在项目建设资金补助、财政贴息、新型建材认定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帮助解决项目原材料来源问题。

  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住建局

  牵头推进单位:屏南县人民政府

  (九)远洋渔业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45亿元

  1.投资重点

  重点建造北太平洋公海围网渔船6艘和渔业运输船1艘,完成1.45亿元。

  2.主要措施

  (1)积极争取由省投资集团托管发起、海峡银行等参与募集的省远洋渔业产业基金支持,投资我市远洋渔船建造等项目。

  (2)鼓励我市远洋渔业企业与省属国有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合资开展远洋渔船建造。对于符合相关政策的,争取省里对造船企业给予补助。

  (3)支持我市远洋渔船在省内建造。2016-2017年,我市远洋渔业企业在省内造船企业新建造的远洋渔船,帮助申请省级远洋渔船建造贷款贴息补助。2015年12月31日以前(含)新造的远洋渔船,已获得省级财政两年贷款贴息的不再补助;未超过两年的,帮助争取省级财政按5%贴息至两年为止。

  牵头部门:市海洋渔业局

  牵头单位:霞浦县人民政府

  (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6亿元

  1.投资重点

  实施9个县(市、区)共计10条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其中屏南县2条,其余县各1条),治理河长约112公里。

  2.主要措施

  (1)支持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体,加快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工程建设。

  (2)探索运用积极有效的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争取省里的资金补助,同时加大地方财政的配套力度,可采取贴息、补助等多种方式,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3)进一步完善重大水利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制和协调制,积极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牵头推进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养老服务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92亿元

  1.投资重点

  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含医养融合型的老年护理院)、农村幸福院等。全年新增养老床位800张,新建农村幸福院42家,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个,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和3家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推进蕉城区三元颐乐园老年公寓等民办养老机构建设。

  2.主要措施

  (1)对接省级养老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举办养老服务机构。

  (2)积极推动“公建民营”、“医养结合”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帮助对接好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对我市重点养老服务项目的支持。

  (3)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重点项目列入年度工作重点,采取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牵头推进单位:市国投公司、宁德市三元投资有限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牵头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投资工程包协调推进机制,会同实施主体尽快细化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照“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要求,加强投资工程包项目策划和储备,不断完善和动态调整工程包内容。要做好工程包项目进展跟踪和信息汇总报送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纳入市政府“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每月5日前将工程包实施情况报送市发改委。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强化项目审批、要素保障、投融资、安全质量监督等协同配套,支持各牵头实施主体发挥投资工程包的组织实施和投融资的主体作用,不断创新项目建设运营的商业模式,以扩大自主投资、并购、PPP合作、联合承包等方式推进投资工程包项目加快建设,促进工程包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三)加强融资对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工程包投融资机制,全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搭建政银企社合作对接平台。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财政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等各类资金支持,探索政府资金与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相结合的多种融资组合,发挥投贷结合效应,打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组合拳。

  附件:1.2016年宁德市第一批投资工程包汇总表

  2. 2016年宁德市第一批投资工程包具体项目一览表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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