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服务工作方案》的解读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3-06-28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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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方案》必要性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公安局、行管委在总结评估《宁德市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宁政办〔2021〕8号印发)实施成效的基础上,共同草拟了《宁德市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服务工作方案》,经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市发改委等五部门以宁发改规〔2023〕 1号文印发实施。
  二、免费刻制印章服务范围
  在我市新开办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下称新开办企业)可享受免费刻制一套印章(三枚),即: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一枚财务专用章和一枚发票专用章。前述单位法定名称章材质为铜,财务专用章材质为牛角,发票专用章为翻转(回墨)章,三枚印章成品质量均应符合《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GA241.9-2000)等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具体是:
  1.在市市场监管局登记的新开办企业,由市营商办、行管委共同牵头公开征集具备合法印章刻制资质的印章刻制企业(商户),为其提供印章刻制服务,实行一年一征集,刻章费用由市级财政负担;由市行管委为提供服务的印章刻制企业(商户)提供信息共享技术支持。
  2.在县(市、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登记的新开办企业刻章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刻制印章服务具体办法可参照市级方案研究制定。
  三、市级印章刻制工作流程
  1.对在窗口(网上)申办营业执照的新开办企业,在企业设立核准通过后,市市场监管局应即时将信息推送到印章刻制企业(商户)。
  2.收到市市场监管局推送的信息后,印章刻制企业(商户)应在2个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工作。新开办企业可选择在开办企业专窗现场领取或申请邮寄。
  四、市级刻章费用结算程序
  1.提供服务的印章刻制企业(商户)应对所提供的印章刻制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并填写《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情况汇总表》。
  2.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负责核对印章刻制企业(商户)所提交的《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情况汇总表》,并盖章确认。
  3.印章刻制企业(商户)凭经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确认的《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情况汇总表》,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印章刻制费用结算。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印章刻制企业(商户)的服务质量及效率,于每月10日前,对上一个月印章刻制服务费用进行结算并支付。
  五、实施时效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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