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6-2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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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国务院、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做好“两稳一保一防”,确保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为全省大局多作贡献,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加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力度、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更大力度保就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需求、全力稳外贸外资、加强粮食能源安全保障、保基本民生、强化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提出51条措施。

  (一)加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力度,共10条措施。主要是:(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制造业等6大行业大型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时间由10月提前至6月。加快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尽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加快预算支出进度。(3)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5%~20%。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5)落实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6)免征相关行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免征工业、物流、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旅游等六大行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7)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受疫情影响人群等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合理调整还款计划。(8)优化信用服务。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9)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力争2022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10)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做好票据、银团贷款、供应链金融等个性化服务。持续推进“一县一品,贷动‘闽’生”专项行动。

  (二)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共5条措施。主要是:(1)着力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全面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落实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的政策。优化工程领域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2)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可享受房租减免。符合条件的困难纳税人可向税务部门提出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请。(3)推动供应链产业链企业复工达产。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监测机制。保障“福建行”“白名单”等制度落实,破解重点企业生产物资出入外省“运输难”问题。4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优化货运车辆交通防疫服务。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5)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现代物流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农村物流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

  (三)更大力度保就业,共4条措施。主要是:(1)实施保就业税费支持政策。对脱贫人口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以及企业招录上述人员,减免相关税费。(2)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的财政支持。积极谋划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扶持企业主体吸纳就业。开展“雨露计划+”行动。(3)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4)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将创业担保贷款纳入批量担保业务合作。

  (四)扩大有效投资,共13条措施。主要是:(1)完善项目推进倒逼机制。以时间节点为要求,策划实施集中开竣工、集中签约、增加有效投资和项目入库等具体抓手,倒逼项目加快进度。(2)建立项目前期“3+N”工作机制。超前谋划和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3)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项目。推进流域防洪防潮、安全生态水系、流域综合整治、蓄水工程、引调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建设。(4)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一批公路、铁路、港航项目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省级示范县创建。(5)加快充电桩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场所公共充电桩、老旧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充电桩建设。(6)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鼓励老城区要结合河道治理、道路整治、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7)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8)加大技改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落实技术改造融资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支持等政策。(9)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围绕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发展基础好、潜力大且具有全国影响力、竞争力的互联网平台。(10)加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发挥好“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推进”机制作用,建立项目清单台帐。(11)强化重大项目融资保障。建立政银企互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对接活动,为重点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搭建平台,拓宽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融资渠道。(12)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优先保障省、市重大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等稳经济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要。对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林指标。(13)提速项目环评审批。深化“一个窗口”改革,提升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促进消费需求,共2条措施。主要是:1)持续加大促汽车等大宗消费力度。开展“福见商旅·畅享宁德”促消费活动,给予购车补贴。(2)加大文旅促消费力度。发放“旅行社专享券”“景区优惠券”“住宿优惠券”“文创产品优惠券”,加快释放文旅消费潜力。

  (六)全力稳外贸外资,共5条措施。主要是:(1)设立“公共保证金池”。开辟“免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业务渠道,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2)提升海关服务保障能力。实施“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等改革举措,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进口“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3)进一步加大出口信保支持力度。对投保出口前信用保险的外贸企业按全额保费的10%予以支持。(4)做好重大外贸企业和外资项目跟踪服务。将重点外贸企业纳入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管理服务。加大重大活动集中签约外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5)促进外资稳中求进。落实《进一步做好稳外资工作五条措施》,支持、鼓励做好外资工作。

  (七)加强粮食能源安全保障,共3条措施。主要是:(1)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化肥供应充足、价格稳定。2022年7月底前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发放到户。(2)加强粮食收购储备。落实好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3)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适度超前开展能源领域基础设施投资,推进省、市重点能源在建项目建设。

  (八)保基本民生,共5条措施。主要是:(1)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政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2)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适当放开商品住房限购、实行土地出让金分期缴交、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3)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市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平价商店,确保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4)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5)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九)强化服务保障,共4条措施。主要是:(1)探索建立柔性执法制度。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杜绝“一刀切”式执法。(2)支持企业开展创新管理。鼓励企业向专业化管理咨询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开展企业管理咨询培训,引导企业实施管理创新降本增效,进行优秀管理创新案例评选并给予奖励。(3)提升服务效率。加快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4强化政策宣传落实。抓好国家、省、市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推动实施方案尽快落地见效。要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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