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基本信息表 | |||||
填报单位(盖章):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单位名称 |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单位代码 | 113522000040169232 | ||
项目名称 | 2019年度粮食风险基金省级包干补助资金 | ||||
项目属性 | 一次性项目□ 阶段性项目□ 经常性项目þ | ||||
项目类型 | 基本支出类□ 项目支出类þ 部门整体支出类□ | ||||
功能科目编码 | 2220499 | 功能科目名称 | 其他粮油储备支出 | ||
项目预算金额 | 389万 | ||||
项目实施单位 | 宁德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魏小彬 | 联系电话 | 13950591756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
单位职能概述 | 宁德市发改委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有关改革。负责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以及项目节能审查。负责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开展市际、区域、县域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检查、督促、指导市重点项目的建设。牵头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统筹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市铁路(轨道交通)前期和建设计划实施等。 | ||||
项目概况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闽财建[2016]67号),为了及时轮换市本级储备粮,做到市本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设立2019年度粮食风险基金省级包干补助资金,资金主要用于政策性粮食储备,保管费、轮换价差及利息等费用支出。 | ||||
项目立项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闽财建〔2016〕67号) | |||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 《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粮调〔2014〕196号) | ||||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 是宁德市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全市粮食市场和抗御风险能力,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的需要,以备市政府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 | ||||
单位负责人:张雄 | 填报人: | 彭丽华 | 填报日期:2019.3.31 |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 ||||||
填报单位(盖章):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项目总体 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 |
充分发挥公司职能,按照上级安排,管好管住宁德市市本级储备粮,及时轮换市本级储备粮,做到市本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应急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 | |||||
项目年度 绩效目标 (定量目标)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参考标准 | 绩效目标值 | ||
投入 | 时效 目标 |
目标1 | 年度资金到位率 | 100% (计划标准) | 100% | |
成本 目标 |
目标1 | 保管.轮换.利息等经费 | 389万 (计划标准) | 389万 | ||
产出 | 数量目标 | 目标1 | 市级储备稻谷数量(吨) | 9500吨 (计划标准) | 9500吨 | |
目标2 | 市级动态大米储存数量(吨) | 1000吨 (计划标准) | 1000吨 | |||
目标3 | 市级动态大米轮换次数(次) | 12次 (计划标准) | 12次 | |||
目标4 | 市级储备粮春秋两季普查次数(次) | 2次 (行业标准) | 2次 | |||
目标5 | 市级动态食用油储备数量(吨) | 300吨 (计划标准) | 300吨 | |||
目标6 | 市级动态食用油轮换次数(次) | 12次 (计划标准) | 12次 | |||
质量目标 | 目标1 | 储备粮质量合格率 | ≥95% (行业标准) | 100% | ||
效益 | 项目效益目标 | 目标1 | 保障政府应急使用率 | 100% (历史标准) | 100% | |
目标2 | 公众及有关部门满意度率 | ≥95% (历史标准) | 100% | |||
单位已有的(或拟订的)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 1.《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粮调〔2014〕196号); 2.《宁德市财政局关于下发宁德市级储备粮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建〔2015〕24号);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地方储备粮规模的通知》(宁政文〔2015〕148号);4.《宁德市粮食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市本级地方储备粮规模的通知》(宁粮调〔2015〕87号) | |||||
单位负责人:张雄 | 填报人:彭丽华 | 填报日期:2019.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