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信息、目标表(引粮入闽省级补助资金)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08-30 16:02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打印
我委2019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20个,金额4636.05万元。引粮入闽省级补助资金项目信息表和目标表详见如下:
财政支出项目基本信息表(引粮入闽省级补助资金)
填报单位(盖章):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名称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代码 113522000040169232
项目名称 引粮入闽省级补助资金
项目属性 一次性项目□  阶段性项目□  经常性项目√
项目类型 基本支出类□  项目支出类√  部门整体支出类□
功能科目编码 2220199 功能科目名称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
项目预算金额 4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 杨祥灵 联系电话 2822702
项目起止时间 2019年1月—12月
单位职能概述  宁德市发改委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有关改革。负责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以及项目节能审查。负责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开展市际、区域、县域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检查、督促、指导市重点项目的建设。牵头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统筹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市铁路(轨道交通)前期和建设计划实施等。
项目概况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12号)和《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粮入闽奖励办法>的通知》(闽粮法〔2016〕245号),为保障我省我市粮食安全,鼓励粮食企业引粮入闽,增加我省我市粮食供应量,设立引粮入闽省级补助资金项目,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奖励引粮入闽企业,降低企业成本,增加我省优质粮食供应量。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依据 《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粮入闽奖励办法>的通知》(闽粮法〔2016〕245号)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引粮入闽奖励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粮行〔2018〕233号)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12号)
单位负责人:张雄 填报人:吴芊颍                填报日期:2019.3.31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引粮入闽省级补助资金)
填报单位(盖章):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总体    绩效 目标(长期目标) 奖励引粮入闽企业,增加我省优质粮食供应量,保障我省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项目年度     绩效目标   (定量目标)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参考标准 绩效目标值
投入 时效目标 目标1 项目完成时间期限 12月31日   (计划标准) 12月31日
目标2 资金到位率 100%            (计划标准) 100%
成本目标 目标1 引粮入闽奖励资金 40万元       (计划标准) 40万元
产出 数量目标 目标1 引粮入闽数量(吨) 5000吨以上   (计划标准) 5500吨
目标2 奖励企业个数 1个              (计划标准) 1个
质量目标 目标1 优质粮食调入量占总调入量% 50%以上      (计划标准) 90%
目标2 标准品杂质率 1%以内           (行业标准) 1%以内
目标3 籼米标准品碎米率 25%以内      (行业标准) 25%以内
目标4 粳米标准品碎米率 12.5%以内     (行业标准) 12.5%以内
目标5 标准品黄粒米率 1%以内     (行业标准) 1%以内
效益 社会效益目标 目标1 增加我省优质粮食供应量(吨) 5000吨以上  (计划标准) 5500吨
服务对象满意度 目标1 消费者对粮食产品的满意率 75%以上        (计划标准) 90%
单位已有的(或拟订的)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粮入闽奖励办法>的通知》(闽粮法〔2016〕245号)
单位负责人:张雄               填报人:  吴芊颍           填报日期:2019.3.3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