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基本信息表(引粮入闽省级补助资金) |
填报单位(盖章):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单位名称 |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单位代码 |
113522000040169232 |
项目名称 |
引粮入闽省级补助资金 |
项目属性 |
一次性项目□ 阶段性项目□ 经常性项目√ |
项目类型 |
基本支出类□ 项目支出类√ 部门整体支出类□ |
功能科目编码 |
2220199 |
功能科目名称 |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 |
项目预算金额 |
40万元 |
项目实施单位 |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负责人 |
杨祥灵 |
联系电话 |
2822702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年1月—12月 |
单位职能概述 |
宁德市发改委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有关改革。负责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以及项目节能审查。负责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开展市际、区域、县域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检查、督促、指导市重点项目的建设。牵头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统筹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市铁路(轨道交通)前期和建设计划实施等。 |
项目概况 |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12号)和《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粮入闽奖励办法>的通知》(闽粮法〔2016〕245号),为保障我省我市粮食安全,鼓励粮食企业引粮入闽,增加我省我市粮食供应量,设立引粮入闽省级补助资金项目,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奖励引粮入闽企业,降低企业成本,增加我省优质粮食供应量。 |
项目立项情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粮入闽奖励办法>的通知》(闽粮法〔2016〕245号) |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引粮入闽奖励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粮行〔2018〕233号) |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12号) |
单位负责人:张雄 |
填报人:吴芊颍 |
填报日期:2019.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