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德市发改委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6-02-24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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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德市发改委部门预算经宁德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宁德市发改委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2.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及全市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5.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6.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督促、指导市重点项目的建设,跟踪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协调市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7.参与全市对外招商项目推介。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宁德市发改委包括机关本级、市项目开发中心、市项目评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发改委本级

财政拨款

38

37

市项目开发中心

财政拨款

8

7

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财政拨款

5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推动规划计划实施。做好“十三五”规划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规划落实考评机制,有效推进规划分类实施、责任落实和监督评估,形成实施规划的强大合力。同时,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主动向上对接,密切跟踪分析宏观政策调整与经济环境变化,做好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会同各县(市、区)、各部门抓紧抓实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以确保预期目标顺利实现。
2、增强政策对接与经济调度能力。主动衔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举措,认真研究新时期国家出台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人口政策以及环保体制创新、深化简政放权等系列政策,强化政策传导,发挥政策效应。根据2016年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导向重点,督促项目业主深化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一批符合投向的投资项目列入国家、省年度投资计划,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支持。同时,针对我市实际,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分析调度和任务落实,通过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着力优化产能、化解风险、降低成本、补齐短板、促进增长,以良好开局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
3、努力扩大有效需求。推进“八大投资工程”,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强化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重点加快年度投资计划超10亿元的宁德核电站、霞浦核电配套设施、城乡电网等能源项目,海西高速公路网屏南至古田联络线、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衢宁铁路宁德段等交通项目,宁德新能源系列项目、鼎信系列项目等工业项目投资,带动重点行业发展。强化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顺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升级趋势,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全域化旅游、城市新商圈等消费新模式、新热点。强化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积极融入福建“海丝”核心区建设,主动对接福建自贸试验区,办好第七届海峡两岸电机电器博览会和第八届海峡论坛?陈靖姑文化节,深化宁德品牌“一带行”、“海丝行”活动,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努力开拓国际市场。

4、持续增强项目带动。安排年度重点项目360个,总投资694. 2亿元。实施在建项目280个,年度计划投资528.7亿元,其中工业项目56个,年度计划投资124.8亿元;交通项目39个,年度计划投资95.5亿元;能源项目12个,年度计划投资85亿元;城乡建设与生态环保项目53个,年度计划投资88.6亿元;社会事业项目34个,年度计划投资26.2亿元;服务业项目46个,年度计划投资80.1亿元;农林水利项目40个,年度计划投资28.5亿元。继续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不断完善项目工作机制,保障项目建设要素需求,形成项目谋划、签约、开工、竣工“四个一批”的滚动接续局面。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市发改委本级预算收入为2734.8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34.8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734.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4.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09万元,公用支出53.01万元,项目支出2205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734.8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科目)438.29万元,事业运行(科目)20.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年终一次性奖金、通讯补贴、办公费、差旅费、物业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2205万元。主要是市本级项目前期经费2000万元,“6.18” (含各县50万)项目推介和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扶持;医改办、上市办工作经费等相关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0.46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福利费和公务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保障支出(科目)32.1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8.6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没有安排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安排2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发改委调研活动,央企、国企、名企项目招商对接活动,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相关招商活动等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支出预算总表

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