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办推出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工商联携手为民营企业撑起法治蓝天典型经验做法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2-11-01 17:00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打印
  一、背景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古田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县工商联沟通协作配合,秉持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整合双方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维护民营企业家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机制建设,让联动协作“有的放矢”。一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机制,在健全日常联络、强化办案监督、增强诉讼参与、开展法律体检、提升法治宣传等方面形成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二是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日常沟通联系的具体责任部门,每月通报工作情况,每半年举行一次双方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就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民营企业的司法诉求,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三是建立定点联系工作机制。依托驻工商联检察官联络室加强与工商联、民营企业家联系,与20多家民营企业建立定点联系机制,由院领导或资深检察官负责定点联系辖区民营企业,与工商联共同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法律服务,帮助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疫情期间定点结对古田药业、铁王精密铸造、天天源生物科技等重点民营企业,提供司法帮助、开展矛盾化解,协助企业复工复产。
  (二)聚焦办案环节,让联动协作贯穿始终。一是以能动履职助力企业安心发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经营权等合法权益,依法从快办理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等损害企业利益犯罪案件2件2人。二是以精准监督助力企业解绊前行。拓展检察官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的服务范围,有针对性地与工商联共同走访调研企业,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在监督一起民营企业超标排放未执行到位案件时,了解企业困难后,主动协调让企业延期缴纳行政罚款,并免除逾期加处罚款。三是以“少捕、慎诉、慎押”助力企业平稳运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积极准确适用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司法政策,依法审慎行使不起诉裁量权,对涉案企业负责人谨慎采取强制措施。不捕不诉11件12人,有效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毁了一个企业”。
  (三)拓展协作方式,实现法律监督优势互补。一是搭建检企联系桥梁。开展特约检察员工作,聘请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民营企业家等担任特约检察员,主动邀请特约检察员“走进来”,通过参与业务研讨、公开听证等方式,搭建好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之间的诉求传递、反馈渠道,组织企业家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18场次。二是搭起接受监督平台。连续三年组织县工商联、民营企业家代表等60余人次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活动,让民营企业家代表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共话企业发展。三是搭设舆论宣传阵地。主动延伸检察职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梳理汇总典型案例,在工商联的支持和帮助下,依托“临水之光”志愿服务队,“临水e站”讲师团深入民营企业以案讲法,帮助企业明确法律红线和风险,并结合社会热点及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普法宣传或“一对一”专题咨询,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
  三、取得成效
  一是形成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古田县人民检察院与古田县工商联签订《关于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和《完善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工作机制》。二是搭建检企联系桥梁。建立与民营企业圆桌协商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近2年帮助解决困难30余个。三是为企业提供优质法治服务。介入调解一起民营企业家间历时4年的场地租赁纠纷,经过查阅卷宗、调查核实、走访了解,并多次主动登门开展细致释法说理工作,最后双方以120万元达成谅解协议。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