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宁德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数字经济科) 发布时间:2023-01-1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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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的重大部署等有关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要求,全面了解和评估宁德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状况,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委托厦门远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宁德市数字经济规模测算课题研究。将于2023年1月至2月通过电话访问、网络调查等方式,开展2022年宁德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调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问卷调查对象为宁德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与数字经济产业相关的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依据《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规定,调查范围为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

  二、调查内容

  数字技术引进和使用所直接引起的成本费用变动、资金收益变动、劳动力分配变动以及对自身数字化转型情况评价。包括所采用的数字技术、因引进、应用数字技术或采购相关设备的支出、因对普通技术职工进行数字技术应用及数据资源管理业务培训的支出、与数字技术相关的投资、与数字化设备相关的折旧、数字化技术研发创新活动相关的研发投入、数字技术职工占比,以及采用相应数字技术后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的影响程度等指标。

  三、调查时期

  调查数据时期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调查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厦门远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具体调查工作。

  五、调查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作为宁德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调查工作的调查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准确、完整填报统计数据或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不得迟报、拒报、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本次调查工作相关数据、信息、资料将依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格保密,相关数据严格限于宁德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调查的目的,不作为其他用途。

  六、上报要求

  (一)填报表样

  本次调查各相关单位要填报2022年宁德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报表中要填报2022年年报相关数据,即数据统计时期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统计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产值和营业收入两个指标还需要填报2020年、2021年度数据。

  (二)报送时间

  网上上报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

  (三)填报方式

  请登录宁德市发改委官网,查阅公示公告栏的《关于做好2022年宁德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按照企业类型,完成《宁德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调查问卷》。或者打开网址https://www.xmtjxxzx.cn/next/answer/answerSurvey?U=0003005030153495386,下载电子版本及填写说明,线下填写完整后再进行线上填报。

  七、联系方式

  调查工作咨询电话: 0592-5116893、0592-5116907、0592-5116883、0592-5112607

  调查工作监督电话:0593-2879808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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