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宁德市2021年度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优化提升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12-3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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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宁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内涵建设,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社会遴选2021年度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优化提升项目服务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委托单位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内容

  围绕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对全市九个县(市、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市场主体满意度开展分析研究,助力本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重点分析市场主体对当地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水电气业务、纳税、融资支持、执行合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指标的营商环境满意度感知情况,了解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改善需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建议。

  三、项目期限与交付

  2022年1月5日至1月20日,1月27日前提供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优化提升分析报告。

  四、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皆可进行申报。

  1.项目承担单位须熟悉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体系,能准确把握宁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

  2.项目承担单位须具有相关业绩,具有省、市、县(区)相关服务工作经历的单位可优先考虑。

  3.项目承担单位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乙级),信用等AAA级以上。

  4.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单位具体要求,组织有资历的人员负责本项目各项任务,落实委托单位工作要求。

  5.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于2022年1月4日前将申报文件(壹式陆份,要求可见附件)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快递方式送达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办。

  申报文件必须为密封件,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报文件包括:1.项目报价书(封面加盖公章);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3.服务方案;4.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六、相关事宜

  1.经费预算:预算在24.5万元以内,具体服务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办;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2号市政协楼507室;邮编:352100;电话:0593-2055381,传真:2786118。

  3.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宁德市2021年度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优化提升项目服务申请书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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