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6-0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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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进发改系统法治机关建设,现将《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普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普法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按照《2021年宁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中共宁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部署,2021年我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推动全市发改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明确学习宣传重点,落实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制机关建设工作,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和部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落实“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积极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具体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宪法教育,树立宪法权威,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积极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统筹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崇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浓厚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发改领域法律法规。结合发展改革工作重点,在大力学习宣传《价格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抓好《政府投资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出台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发展改革部门依法履行投资管理、价格管理、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促进法治机关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做好纪律教育月的党内法规无纸化测试(考试)活动,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发展改革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健全学法普法制度,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量

  (六)健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1年至少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或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开展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和领导干部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二是突出行政审批人员学法。加强对承接国家、省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培训,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规范审批行为。三是突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敦促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举办法治业务培训班,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四是突出党员干部学法。结合支部“三会一课”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

  (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宣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常用法律知识、常发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库,为系统干部职工共享学法资源提供便捷途径。注重做好“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科室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普法责任,把普法融入各项服务管理之中。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推动工作人员到法院旁听庭审活动。

  (八)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以服务发展改革重点工作为切入点,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与市场主体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组织开展针对性展招标投标、投资项目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普法宣传活动。

  (九)做好“八五”普法谋划。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自查工作,全力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以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注重形式创新,深入分析研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三、开展法治机关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十)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运行机制,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按照便民、高效、有法可依的原则,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制度化。

  (十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工作细则。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参加省法制办举办《执法证》培训考试,为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做好人员准备。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协同监管机制。探索信用监管、智能监管。

  (十二)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相关制度。落实《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建立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政府法制顾问制度,完善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记录、存档制度。

  (十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执法流程,严格依法定程序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二是完善和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价格监督检查等重要执法事项的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并根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职权变动情况,建立对行政裁量标准的动态管理。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在全面清理执法资格基础上,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十四)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水平。按照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答复指引》及《宁德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降低行政诉讼风险。依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努力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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