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德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11-2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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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城乡融合,根据《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闽委发〔201411号)、《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24号)、《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闽委发〔201920号)、2020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闽城镇化〔20202号)等文件精神和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现提出2020宁德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

一、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放开进城落户条件,营造更加宽松多元的落户政策环境。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突出抓好流动人口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居住证含金量,助推落实流动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进一步掌握重点地区的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推动教育、就业、财政、土地等领域配套改革。(市公安局、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按职能分工牵头)

2.落实“人钱挂钩”政策,贯彻落实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财政局牵头)

3.落实“人地挂钩”奖励政策,在全市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时,充分考虑上一年度各县(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净增数量等因素,安排奖励指标,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初步形成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4.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充分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新建、改建、配建公办幼儿园项目9个,推进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市教育局牵头)

5.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快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目标,实现全市县域医共体改革全覆盖。强化健康教育基础性地位,提高市民健康素养。(市卫健委牵头)

6.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春潮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重点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开展免费培训,全年完成农民工培训2.1万人次。培育不少于4450名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继续开展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和专升本函授学历教育,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技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等按职能分工牵头)

7.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着力实现精准扩面,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支持和引导我市户籍适龄农村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努力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市人社局、医保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8.巩固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重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省级优秀示范点建设,推动一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升效能,促进文旅公共服务机构融合试点建设。(市文旅局牵头)

9.健全人口城镇化率统计系统,组织实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依托普查数据测算2020年全市及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市公安局、统计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二、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

10.实施新一轮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继续推进交通畅通、水环境治理、供水安全、防洪防涝、城乡洁净、管网建设、景观提升、配套服务和智慧城市等九大工程建设,加快中心城区连城路、贵岐污水处理厂等重要市政设施建设。实施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让更多乡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30分钟内上高速,力争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600公里。(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11.加大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力度,统筹推进老旧小区、街区片区和老城区改造,启动15个以上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抓好蕉城区长兴城小区、蕉城区继光花苑小区两个省级试点小区建设。(市住建局牵头)

12.落实省“十街十镇,百村千屋”历史文化保护行动,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实施蕉城区洋中镇、屏南县代溪镇北墘村等118村改善提升保护整治工作,完成191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市住建局、市文旅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1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漳湾地区冶金行业无组织排放管理,达到国家、省对工业炉窑整治的要求。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推进我市危废处置能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14.加强城市社区管理,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力度。支持5个农村社区“三社联动”项目,提高服务覆盖面,打造一批典型示范项目。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市民政局牵头)

15.全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督促各地加大供地力度,满足保障性安居项目用地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完善长效调控机制,盘活土地和房屋资源。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福安市改造600套,霞浦县改造72套。规范发展公租房,福鼎市新增开工公租房128套。(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三、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16.加快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建设,依托福州龙头带动作用,以实施区域协作项目为抓手,全力推进基础设施联通、产业配套协作。推进衢宁铁路年内建成通车,加快推进宁德至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城际铁路、温福高铁、南平至丽水铁路等项目前期,力争铁路在建和运营里程突破300公里。(市发改委牵头)

17.统筹推进环三都澳湾区城镇群发展,加快推进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沈海复线扩容工程前期工作,规划建设湾区高等级公路,构建湾区快速便捷的通勤圈。(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18.坚持规范纠偏、典型引路两手抓,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霞浦县和福安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加大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储备,争取更多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资金盘子。结合乡村振兴探索特色小镇建设模式,总结梳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工作经验。(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四、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19.进一步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规划,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断头路及未达二级标准路段的提级建设,抓好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建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49公里,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80公里,实施农村安保工程260公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20.加快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改造老旧市政管线管网,新建改建城市供水管网100公里、污水管网90公里,逐步推进乡镇天然气管道建设,有条件的乡镇实现天然气入户。编制新一轮农村供水规划,新建改建农村供水管网780公里。(市住建局、水利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21.持续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以街道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全链条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年底前全省城市建成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继续推动新建改造乡镇公厕48座,农村公厕148座。加强村庄建筑风貌管控,加大裸房整治力度。(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22.着力推动茶叶、水产、食用菌、水果、蔬菜、畜牧、中药材、林竹花卉、乡村旅游等“8+1”特色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企业化方向发展,保持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宣传推广美丽休闲乡村发展经验,充分挖掘乡村特色旅游资源,开展省级旅游特色村、星级休闲集镇(村)、旅游小镇等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市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23.鼓励工商资本、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振兴,促进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继续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导向,提升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质量水平。坚持和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农村人才激励。(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人社局、科技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24.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强化城乡一体化理念,在做好城镇教育扩容的同时进一步支持农村学校改革发展。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实施初中“壮腰”工程。(市教育局牵头)

25.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体系,打造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升乡镇土地流转中心服务能力。规范乡村农户土地流转的指导工作,加强工商资本流转农户承包地全过程监管,强化租赁农地的用途管制,严禁耕地“非农化”。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26.加强对霞浦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指导支持,加大在城乡人口有序流动、产业协同发展、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城中村改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的改革探索。适度超前加大城乡融合领域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的谋划储备,以试验区名义多渠道加强对接,争取国家、省的倾斜支持。(市发改委牵头)

五、着力创新体制机制

27.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面颁发到户,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8.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及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县乡关系,整合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推进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市委编办牵头)

29.稳步开展金融支持城镇化工作,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功能,加快推进产权、市场要素流转平台建设,优化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处置转让流程,支持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督促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持续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出台《宁德市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2020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设立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加快组建县域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增信服务要素保障机制。(人行宁德中心支行、宁德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金融办按职能分工牵头)

30.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支持科研院所、高校面向市场需求,以产学研用合作形式开展技术创新。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建立科研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市科技局、教育局、人社局按职能分工牵头)

31.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完成霞浦县松港街道析置松山街道工作,指导寿宁县芹洋乡撤乡设镇工作,合理推进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市民政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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